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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裏籌建浙江網商銀行獲批復 復星為第二大股東

  • 發佈時間:2014-09-29 09:32:38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毅

  中國網財經9月29日訊(記者 孫毅)據銀監會網站消息,銀監會批准了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籌建的請示。浙江網商銀行的四個主要發起人認購股份比例分別為:浙江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認購30%,上海復星工業技術發展有限公司認購25%,萬向三農集團有限公司認購18%,寧波市金潤資産經營有限公司認購16%。其他認購股份佔總股本10%以下企業的股東資格由浙江銀監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審核。

  據悉,浙江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註冊資本金為12.28億元,註冊地址是杭州市西湖區文三路477號華星科技大廈9層,法定代表人彭蕾。2014年6月11日,浙江阿里巴巴電商更名浙江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同時,馬雲和謝世煌將股份全部贈予杭州君瀚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因此最新股權結構為杭州君澳持股41.14%,杭州君瀚持股57.86%。從此,阿里巴巴電商從阿裏的歷史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螞蟻小微。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復星工業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為復星集團旗下企業,復星此前曾擬與均瑤集團合作設立民營銀行,後因種種原因未果。現今其轉頭跟隨阿裏設立民營銀行。

  公告全文:

  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籌備工作小組:

  《關於發起籌建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請示》(螞蟻金服〔2014〕5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在浙江省杭州市籌建浙江網商銀行。

  二、同意浙江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認購該行總股本30%股份的發起人資格;同意上海復星工業技術發展有限公司認購該行總股本25%股份的發起人資格;同意萬向三農集團有限公司認購該行總股本18%股份的發起人資格;同意寧波市金潤資産經營有限公司認購該行總股本16%股份的發起人資格。其他認購股份佔總股本10%以下企業的股東資格由浙江銀監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審核。

  三、籌建工作接受浙江銀監局的監督指導。籌建期間不得開展金融業務活動。

  四、籌建工作應自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向浙江銀監局提出開業申請。如未能按期完成籌建,應在籌建期限屆滿前1個月向銀監會提交籌建延期報告。籌建延期不得超過一次,最長期限為3個月。逾期未提交開業申請的,本籌建批准文件失效。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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