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預約碼“黃牛”搶後加價賣代搶群裏訂單源源不斷
博物館演唱會,門票為何越來越難買
今年暑假,在北京從事旅遊行業的劉宇(化名)接到十幾通親戚朋友求助國家博物館門票的電話。
“最開始,我還抱有希望,連續幾天都緊盯預約系統,但哪怕是分秒必爭,最後也沒能在這場‘搶票大戰’中勝出。”為了不讓親戚朋友失望,劉宇只能“轉戰”某二手交易平臺,找“黃牛”買了3次共7張票,一共花了3300元。
“最開始,國博的暑期門票一張至少加價100元,價格視日期不同會有不同程度的浮動。之後便越來越誇張,説‘不保證一定預約上,須提前7天下單’,加價500元的都有,如果有臨時需求,1張至少加價1000元。”劉宇説。
不僅是博物館門票,《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演唱會、景點、展覽館等需要“搶票搶號”的領域幾乎都有“黃牛”的身影。一些“地獄級搶票難度”的熱門演出、展覽,讓心嚮往之的消費者不得不以高出原價數倍的價格向“黃牛”購買。門票市場“黃牛”或有自己的購票渠道,或採用“人海戰術”,組織大量“搶手”進行搶購,有的還運用科技手段,開發“腳本”“抓包”程式進行“機搶”。這種“機搶”程式同樣成了商品,被明碼標價出售給有搶票需求的網友。
受訪專家認為,“黃牛”屢禁不止的原因涉及供需關係失衡、技術加持與資訊不對稱、法律法規執行力度不足以及消費者心理等多重因素。無論是演唱會還是博物館門票,只要是稀缺資源,就會成為“黃牛”倒賣的對象。而“技術手段”等加持下,“黃牛”搶購成功率越來越高,使得普通公眾在官方渠道難以買到票,只能轉向“黃牛”市場。對此,一方面應由相關部門及時發現、嚴厲打擊、依法治理“黃牛”倒賣門票的不法行為;另一方面,博物館、售票平臺等需要不斷修改完善自身的放票規則,堵住預約或售票環節的漏洞。
“黃牛”大量搶囤票
票越稀缺價格越高
剛剛結束的暑假,各地遊客數量激增。一些網紅景點推出了預約制度,即提前在小程式上“搶號”,並按照所預約的特定日期及時間段進行參觀。這種預約制本是為了控制客流,卻讓“黃牛”嗅到了“商機”。
上海市民郭科告訴記者,上海某網紅書店就實行了這樣的預約制,該網紅書店會提前在其小程式上放出一天5個時間段的預約名額,每個時間段約有500多個名額。近日,記者瀏覽該小程式發現,書店預約情況相當“火爆”,5天內所有時段均顯示“約滿”。
記者在某二手交易平臺看到,平臺上有大量出售該書店參觀名額的“黃牛”,發佈類似“全天預約找我,隨時可以參觀,預約碼全天可進”的文案。記者注意到一則宣傳隨時可以“買號”進入書店的帖子,諮詢後,該“黃牛”告訴記者:“我們這裡會提前搶很多號,現買現發。”
原本免費預約參觀的書店,“黃牛”搶到的預約碼商品連結標價8元。記者進一步諮詢被賣家告知標價是“引流價”,實際售價為12元。記者下單後,該“黃牛”發來一張二維碼截圖,稱出示即可入場。隨後郭科使用記者購買的這張“黃牛”預約的二維碼截圖,順利進場。
“書店每天放不到3000個預約名額,有多少是被這樣的‘黃牛’搶佔了?簡直是佔用公共資源為自己牟私利。”郭科感到無奈。
除了轉讓手頭上的預約號,不少“黃牛”還做起了“代搶號”的生意,比如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隨處可見諸如“接各種代拍,靜待你,不管是旅遊景點還是博物館,什麼都可以”的廣告。記者諮詢其中一位賣家得知,對於需要實名進入的景點與博物館,需要提供身份資訊給“黃牛”,“黃牛”搶到號之後,支付約定好的“代搶費”。記者注意到,多省的博物館均在“黃牛”代搶的行列之中。
不久前,有媒體在國家博物館外隨機採訪30位遊客,只有兩人通過正規渠道預約成功,其他28人都是由“黃牛”代預約的。據故宮博物院技術人員介紹,暑期高峰時段,故宮博物院小程式售票系統初始流量中“黃牛請求”佔比整體接近90%,如果不做攔截和處置,普通用戶很難參與競爭、買到門票。
記者調查發現,“黃牛”兜售的還有各類VIP票。
在記者諮詢某博物館門票時,一“黃牛”推薦稱VIP票“更實用”,能夠免實名進入博物館,“免於被毒辣的太陽炙烤,率先步入文物殿堂”。該“黃牛”給記者發來了VIP票的圖片,記者注意到,門票上標注有“合作票”字樣,同時明確寫著“此票不得出售”。
在各社交平臺及二手交易平臺上,此類VIP票的價格被哄抬至500元至800元不等。除了二手交易平臺、社交平臺等渠道,該類票還在各大第三方旅遊平臺出售。北京和上海的多家博物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一些博物館的綠色通道口,持有VIP票的遊客只需要出示實體票即可進入場館。據介紹,此類門票一般屬於“合作單位的贈票”,並不對外流通。
各種“戰術”代搶票
肆意轉發個人資訊
“黃牛”手上的票,到底是哪來的?
記者調查發現,不少“黃牛”發展出了代搶業務。
“我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黃牛’,他有搶票的資訊會發給我們。”來自江蘇的黃琳為“掙外快”而成為一名演唱會門票“搶手”,她告訴記者,組織他們搶票的“黃牛”自稱“票務”,會不定期在“朋友圈”和“搶手群”中發佈資訊,通知“搶手”們開搶。
據她透露,在其曾經參與過的搶票中,一張熱門歌手演唱會價值1280元的內場票被哄抬至數萬元。
“我們主要是靠人多,能不能搶到看運氣,還有一種票是錄入票,那種價格就更貴了。”據黃琳解釋,錄入票是一種“渠道票”,即主辦方留存的贈票,一些有關係的“黃牛”能夠拿到這些贈票,並高價變賣。部分景點、博物館等也存在這樣的贈票,也能夠被有渠道,有關係的“黃牛”獲取並流向市場。
據黃琳透露,熱門演出的票只要搶到一張,“搶手”就能夠獲得四位數的“搶手費”,“你永遠都不知道,在你上頭疊了多少個‘黃牛’在層層轉賣,最後一張票到了買票的人手裏要五位數”。
為了解代搶流程,記者加入一個名為“發財變富豪”的“搶手群”。群裏共有200余名“搶手”,且每日源源不斷地加入新人。該群的群公告昭告著:“我們是接代拍的,搶不到沒有任何後果,就當練手。”群主不斷鼓勵“搶手”們拉人進群,每拉滿15人就有“紅包獎勵”,“大家也可以邀請自己的朋友搶,朋友搶到了我給你佣金的10%作為獎勵”。
在記者入群的第一天,便有近60條搶票訂單。這些訂單上寫明瞭“僱主”所需要的演出日期、場次。除此之外,還有姓名、身份證號等具體的個人資訊。個別訂單上標明瞭“獨家”。
記者詢問群主得知,“獨家”即“僱主”直接找到該群組織者進行搶票,而“非獨家”的訂單,則是該群組織者通過其他渠道獲得的搶票訂單,“不止我們這一家幫忙搶”。就這樣,“僱主們”的個人資訊在200余人甚至是更大範圍的“搶手群”中被一次次轉發、傳播。
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曦曾幫助買“黃牛”票被“坑”的消費者維權。據她了解,有些“黃牛”會“一票多賣”。
“‘黃牛’圈會有很多層的代理商,上層‘黃牛’拿到內部票名額之後會往下級代理商傳,一個群有上百個人收到資訊,然後又往他們下一級的群去賣。每個‘黃牛’都可能把這個票賣給自己的客戶,往往名額就那麼一兩個,卻賣給了很多人。”陳曦説,最後,“黃牛”一般會選擇高價賣出,對於下級“黃牛”來説,如果上級的“黃牛”沒有拿到票,又不退錢,那麼下級“黃牛”就會直接“跑路”,對消費者違約不退錢。
也有“黃牛”直接用上“科技手段”搶票。
調查中,記者隨機添加了一名“黃牛”,其社交“朋友圈”內充斥著市面上熱門歌手演出的開票代拍資訊,且曬出了不少代拍成功的訂單。記者選擇一場熱門演唱會諮詢該“黃牛”,其表示“只要放票,命中率就會很高”。當記者詢問如何保證搶票成功率時,該“黃牛”稱,“我們有團隊,機器搶”。
不久前,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黃牛”倒票案件。案件資料顯示,犯罪嫌疑人利用自行研發的搶票軟體,憑藉已經掌握的他人有效身份資訊,搶佔大量門票資源。通常而言,門票預約成功與許可退票之間有近7天的“時間差”。在招攬到真正遊客後,他們利用這個“時間差”不斷在預約系統上秒退秒搶,如此反覆。據了解,僅2023年暑期,該涉案團夥在不到一個月時間裏非法獲利30多萬元。
這種“機搶”腳本不僅為“黃牛”團隊自用,還成了商品被售賣給有搶購需求的人士。
“自動搶票腳本,可以比別人提前進入買票後臺……”在某社交平臺上,只要輸入“搶票腳本”關鍵詞,便有大量宣傳售賣搶票腳本的資訊出現,業務範圍涵蓋了搶演唱會門票、搶車票等。二手交易平臺上搶票腳本價格浮動較大,在1元到200元不等,價格高的通常是買了腳本後賣家承諾“包教包會”。
記者聯繫了其中一名賣家,他告訴記者,該程式能夠覆蓋多個搶票平臺,只要在程式中輸入場次、主選票價、備選票價以及觀影人數,就能“到點開搶”。
“其實腳本就相當於一個模擬器,能夠模擬人搶票點擊的全過程。”香港科技大學(廣州)資訊樞紐研究助理謝怡萱告訴記者,這種腳本能夠在開票的一瞬間模擬人手點擊,在首次點擊搶不到票的情況下,還能夠通過連續點擊搶進回流票,速度遠高於手速,搶票的成功率也就更高。
建立部門協作機制
整合力量綜合治理
一邊是消費者對心愛的演唱會、博物館等可望而不可即,另一邊是“黃牛”手握大量票源坐地起價。
北京嘉濰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指出,“黃牛”搶票無論是通過人工或編寫腳本軟體搶票,再加價倒賣,都是違法的,均屬於倒賣有價票證,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倒賣的數量、金額達到一定標準,就可能構成刑法中的非法經營罪。
“在當前的法律法規中,對‘黃牛’倒賣門票的具體行為尚缺乏明確和專門的司法解釋,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對此類違法行為的有效打擊。因此,出臺專門司法解釋等對此類行為進行明確和規範具有必要性,不僅可以提高對此類違法行為的打擊精準度和力度,還能有效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專門對涉及“黃牛”的相關案件進行過梳理的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翁小平説。
在受訪的業內人士看來,實踐中,由於證據收集困難、執法成本高等原因,導致“黃牛”依然猖獗。部分消費者甚至出於“能買上票就不錯”的心態,對“黃牛”票存在一定程度的容忍和依賴。
“打擊治理‘黃牛’的難點主要在於違法成本低、監管難度大和消費者需求旺盛等方面。相較于高額的違法收益,現有相關規定的處罰力度顯得較輕,無法形成有效的震懾作用,導致‘黃牛’願意為了高利潤冒險。‘黃牛’倒票行為花樣繁多,交易方式隱蔽,加上涉及人員眾多,增加了監管部門的打擊難度。即使警方投入大量人力去打擊‘黃牛’,也難以覆蓋所有亂象。”陳曦説。
根據過往的辦案經驗,陳曦注意到,目前非法開發者更多是通過非正規渠道出售搶票程式,具有一定的隱蔽性,且一些搶票腳本能夠在“被封”後隨時“改頭換面”重新上架,監管具有很大的難度。
“對於‘黃牛’的‘科技手段’,單純從法律上制約存在一定難度。”陳曦認為,隨著科技的進步,“黃牛”搶票的手段會更多,除了法律及監管力量的規制外,相關的售票平臺還應該加強技術防禦。
翁小平建議,要有效打擊“黃牛”倒票行為,需從多方面入手。應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是加大對“黃牛”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使潛在的違法行為受到震懾。同時,加強市場監管,利用技術手段監測和打擊“黃牛”票的線上交易,及時查處違規行為。建立多部門協作機制,整合文化、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力量,形成打擊“黃牛”的綜合治理手段,以實現更有力的治理效果。票務平臺應實行嚴格的實名購票制度,同時限制退票次數,減少“黃牛”利用退票漏洞進行非法交易的機會。此外,提高熱門演出或活動的票務供給品質和數量,盡可能滿足市場需求,降低“黃牛”票的吸引力。政府和社會各界應加強對消費者的引導和教育,倡導通過正規渠道購票,共同維護公平的市場秩序。(記者 趙麗 實習生 林銘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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