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記者郭宇靖)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8日公佈《北京市歷史建築規劃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細化規劃管理審批流程,打通歷史建築規劃管理的“最後一公里”。
2019年至2021年,北京市共分三批次公佈1056棟(座)歷史建築。這些歷史建築時間跨度達700年、覆蓋全市11個區,承載功能多樣,建築風格多元,是北京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産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進一步完善歷史建築保護利用政策體系,北京聚焦“把歷史建築保下來”“讓歷史建築用起來”“把歷史建築管起來”“讓歷史建築亮起來”等核心問題,結合城市更新等政策,細化了歷史建築規劃管理實施路徑。
此次發佈的規程堅持把保護放在第一位。依據保護利用過程中對歷史建築干預程度的不同,劃分了“日常保養”“維護修繕”“原址復建”“遷移”“拆除”等五類行為,避免因界線模糊而造成“建設性破壞”;同時,採用“繡花功夫”,針對歷史建築不同情況採取不同保護措施,明確各類保護行為的底線要求。
根據不同特點,北京將對歷史建築區分保護部分和更新部分,避免“一刀切”,保障歷史建築的活化利用。規程要求,涉及維護修繕和原址復建的,應當最大程度地保護其真實性,對有價值部位按照原材料、原工藝、原形制進行修繕或者復建,對於確因合理利用需求進行更新的部位,允許使用新材料、新技術和現代設計手法,但應當與歷史風貌協調,並盡可能消隱、弱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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