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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慶,有一支文化遺産檢察官隊伍——與時間賽跑 為文物護航

發佈時間: 2021-01-26 09:48:15 |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秦金月

圖為重慶市大足區文化遺産檢察官在巡查文物。黃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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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走訪為文物“把脈問診”、發出檢察建議督促整改、與文保專家合作……在重慶,有這樣一支文化遺産檢察官隊伍,他們步伐不止,與時間賽跑,他們練就“慧眼”,為文物護航。守護好文物和文化遺産,讓工作更加精準高效,他們一直在路上。

“明天邀請專家巡查這些石窟。”“這個文物如何定級?”“古鎮的幾間危房已經準備整修。”

聲音從重慶大足石刻博物館旁的一間小屋裏傳出。這裡是“文化遺産檢察官辦公室”,屋內,檢察官龍雲正奮筆疾書。

2020年4月,《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的指導意見(試行)》出臺,明確將文化遺産保護納入公益訴訟案件範圍拓展重點領域,文化遺産檢察官隊伍也由此集結。

一份份檢察建議落地有聲

雨滴敲打在石板上,沿著道路向前就是綦江區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紅軍洞。“過去遇上雨天,走在這裡就是兩腿泥。”綦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五部主任劉小平説。

2020年夏天,綦江區的檢察官們巡查時發現這裡雜草叢生,於是,發出了一份檢察建議——“建議石壕鎮人民政府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位於石壕鎮轄區內的紅軍洞等長征遺址文物的保護,發揮轄區內文物的革命教育紀念意義,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兩個月後,石板路鋪就,雜草清除,文物得到了應有的重視和保護。

據了解,2020年以來,重慶市三級檢察機關在文化遺産保護領域立案公益訴訟案件46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9件。

“高品質的檢察建議正在成為重慶文化遺産檢察官發揮作用的重要手段,對全市文物保護工作産生了積極的影響。”重慶市文旅委文物督察處副處長周敢壽説,“依據這些檢察建議,我們對每個線索進行了認真核實,共向區縣政府發出文物督察意見10余份,保護合力得到了加強。”

在武隆區,市級文保單位李進士故里題刻一度毀損嚴重,檢察建議送到相關部門後,限時整改讓題刻面貌一新;在合川區,龍多山分佈著從唐代至清代的石窟、浮雕等文化遺産,但周邊的違章建築卻讓文物處於垮塌和人為破壞的危險中。“檢察建議發出後,我們‘回頭看’檢查時發現違章建築已經拆除。”合川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黃子君説。

一次次巡查走訪練就“慧眼”

對公益訴訟檢察官們來説,“出門跑”是工作常態。根據群眾舉報,對照名錄、職責,精準開展文物巡查,是檢察官們發現線索、調查核實、跟進監督的重要手段。

大足區鐵山鎮老街始建於清代,被列為重慶市歷史文化名鎮。大足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們多次來到老街勘查,研究如何改進老街保護。第一次勘查之後沒幾天,碰上一場連日大雨,幾間沒人住的老屋倒塌了。

“有時感覺,我們的工作就是在和時間賽跑。”大足區檢察院檢察長程權説,“光有熱情還不夠,文物保護工作十分專業,巡查要發揮作用,首先得看懂文物的門道。”為此,他們請來了大足石刻研究院的古建築專家,帶著專業設備再次到老街實地勘查。在文物專家的助力下,檢察官們摸清了老街的建築特色,也明確了需要保護的重點所在。目前,古鎮的相關修繕工作已經啟動,3名文物專家被區檢察院聘為“特邀檢察官助理”。

為了儘早介入保護工作,重慶市各級文化遺産檢察官們馬不停蹄巡查走訪。肩扛背簍,爬坡上坎,蹚水過溪……檢察官們的足跡不斷延展。

“車開不到‘黔蜀門屏’石刻所在的地方,我們只能徒步進去。”武隆區檢察院檢察五部主任黃坤峰説。秀山縣的楊柏舟墓偏遠且外觀不顯眼,“如果不是當地群眾指引,很難發現這個文物。”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五部副主任雷力説,有些市級以下的文物沒有標識,或因年代久遠、保護不力而難以辨認,有時一次巡查就要耗時一天。

“現階段文化遺産保護案件的線索獲取主要依靠巡查走訪。”雷力説,光在辦公室坐著辦不好案件,多走出去、多接近文物,才能練就“慧眼”。

一起起公益訴訟追回損失

2020年10月,在辦理黎某等人盜掘古墓葬案時,龍雲心裏一度沒底。“被盜掘古墓葬均為清代古墓,但都沒有列入各級文物保護名錄,如果檢察機關要對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首先就得證明這兩座古墓葬的文物價值。”大足石刻研究院的專家們介入調查後,給檢察官們吃了一顆定心丸。理清思路,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公益訴訟。

“在以往類似文化遺産保護領域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而很難對其追究民事責任,主要因為很難對文化遺産進行認定和價值評估。”龍雲説。此次有了文物專家和檢察官的共同努力,法院除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和罰金外,還判處黎某等5人共同賠償被盜古墓葬保護修復工程費用4.5萬餘元,並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檢察機關參與到文化遺産保護,對我們的工作是一種幫助和促進。”大足石刻研究院院長黎方銀説。

就這樣,文物專家與檢察官成了文化遺産保護道路上的“隊友”。專家們走進檢察院,為大家講解文物保護相關知識;檢察官們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也注重開展文化遺産保護領域的法治宣傳工作。“這既有利於將文化遺産保護納入法治軌道,又遏制了非法侵害文化遺産的行為,依法解決涉及文化遺産的糾紛。”黎方銀説。

就這樣,“文化遺産保護”與“公益訴訟”有了更緊密的制度聯繫。2020年,重慶市人民檢察院與重慶市文旅委簽訂了《文化遺産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協作協議》,協議涉及9項合作機制。“雙方分別確立並公佈特聘檢察官助理和特邀文化遺産保護專員人員名單。”周敢壽介紹,雙方將圍繞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産、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等重點領域,聯手辦理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案件,擴大文化遺産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影響力。

合作機制讓文保工作者的底氣更足,也讓公益訴訟檢察官在“利劍護航”道路上走得更紮實。“我們還將搭建線索和調查的智慧平臺,讓文化遺産保護公益訴訟工作更精準更高效。”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五部副主任彭勁榮説,“文化遺産是記錄歷史、傳承中華文明的重要符號載體,保護好這些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是全社會的責任,我們這支文保新軍要爭當文物司法保護的‘尖兵’。”(記者崔佳常碧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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