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文化自信 講好文化遺産保護的中國故事
文化遺産是先人創造並遺留下來的文化成就、寶貴財富,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文明延續、生生不息的內在脈絡與創新創造的動力源泉。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牢牢把握“兩個鞏固”根本任務,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大力推進文化遺産的保護利用。福州全力推進全國歷史建築保護利用試點城市建設,積極構建全市域、全體系、全要素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格局,成為中國文化遺産保護的一個重要範例。
堅定文化自信是文化遺産保護應有的態度
歷史和現實都充分表明,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只有對自身文化理想、文化價值充滿信心,對自身文化生命力、創造力充滿信心,才能有堅持堅守的定力、奮起奮發的勇氣、創新創造的活力。要堅定文化自信,本著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傳承歷史文脈,處理好城市改造開發和歷史文化遺産保護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
每一種文明都具有獨特性,這是文化自信之源。人類在漫長的與自然相處過程中,由於不同的自然地理、生産條件等因素,以及觀察和思考世界方式的差異性,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文明,表現出各民族適應大自然與社會發展的獨特方式。不同文明沒有優劣之分,只有特色之別。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講清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歷史淵源、發展脈絡、基本走向,講清楚中華文化的獨特創造、價值理念、鮮明特色,增強文化自信和價值觀自信。在與其他文明交流的過程中,既不可妄自尊大,也無需妄自菲薄,應該積極通過互學互鑒實現取長補短,與此同時充分展現中華文明的獨特魅力。
文化遺産具有鮮活的生命性,這是文化敬畏之源。文化遺産是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凝聚了先人的思想和智慧,在歷史傳承中成為大至國家、民族,小至城市、個人的“血脈”和“靈魂”,成為可以感知的民族精氣神、凝聚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個城市的歷史遺跡、文化古跡、人文底蘊,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增強對歷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靈魂。文化興國運興,文化強民族強。面對著民族與國家的鮮活文化生命,我們應當極為珍視、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
文化遺産彰顯著獨特的民族精神,這是文化遺産保護責任之源。梁啟超曾言:“凡一國之能立於世界,必有其國民獨具之特質。上自道德、法律,下至風俗、習慣、文學、美術,皆有一種獨立之精神。祖父傳之,子孫繼之,然後群乃結,國乃成。”這些共同的歷史記憶和文化認可,是熔鑄在民族基因之中世代傳承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生而為中國人,最根本的是我們有中國人的獨特精神世界,有百姓日用而不覺的價值觀。保護好、傳承好歷史文化遺産是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因此,珍惜與保護本民族豐富的文化遺産及其所承載的思想文化,是事關民族和國家生存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是每個中國人的責任。
20世紀90年代初,福州市就以強烈的責任感推動名城保護制度化、法制化建設,許多開創性探索與科學實踐為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留下了寶貴財富。2002年4月,時任福建省省長的習近平同志為《福州古厝》一書作序指出:“保護好古建築、保護好文物就是保存歷史,保存城市的文脈,保存歷史文化名城無形的優良傳統。”多年來,福州市在推進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同時,一以貫之推進歷史文化名城建設,“三山兩塔一條街”的古城總體格局和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煙臺山等歷史文化街區保存完整。文化遺産保護利用工作進一步從城區延伸到鄉村,從歷史文化街區延伸到傳統老街巷,文化遺産更多融入水系、公園、商圈等城市日常,形成獨特的城市肌理。時至今日,福州市形成了保護文化遺産的廣泛共識和全面保護、系統保護的思維與機制,文化遺産保護工作迸發出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相協調的蓬勃生機。
堅持全面系統思維提升文化遺産保護水準
文化遺産的保護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城市空間佈局、精神文化需求以及文化遺産自身的傳承與活化等多方面問題,福州市在實踐中堅持全面系統思維,統籌考慮局部和整體、近期和長遠的關係,不斷提升文化遺産保護水準。
堅持保護對象的全面性。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相繼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文化遺産”保護理念逐漸風行,“文化遺産”概念也不再僅限于“精神財富”層面。在福州,除了物質文化遺産、非物質文化遺産以及自然遺産,介於其間的文化景觀、文化線路、文化空間以及工業遺産、老字號遺産、村落遺産等也被逐步納入保護體系。尤其是作為福州名片的“古厝”,更是做到“應保盡保”,凡是50年以上的老建築均列入登記和甄別範圍,最大程度防止遺漏保護對象。革命遺址、遺跡承載了中國共産黨波瀾壯闊的革命史、艱苦卓絕的奮鬥史和感天動地的英雄史,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品質和中國共産黨的優良傳統。通過保護開放中共福州市委舊址、新四軍駐福州辦事處、左聯烈士胡也頻故居、王荷波紀念館、降虎村北上抗日紀念館等一大批紅色文化遺址遺跡,最大限度實現對紅色文化的一體傳承。
堅持保護格局的完整性。福州市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框架下,注意建立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實現歷史文化街區、村鎮的整體保護,歷史文化遺産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得到了很好的保留。通過制定頒布《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福州市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條例》等規章制度,出臺古厝保護系列政策文件,形成較為完善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法規體系、政策體系,為名城保護提供了堅實保障。
堅持保護利用的系統性。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工作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這就要求統籌發展與保護的各種元素,系統性思考、系統性保護利用。福州市正確處理城市改造開發和文化遺産保護利用的關係,既改善人居環境,又保護歷史文化底蘊,讓歷史文化和現代生活融為一體;既立規立法重佈局,也通過“繡花”功夫微改造,留下城市記憶;分類保護不搞“一刀切”,文物建築實施基礎性保護工程,盡可能保留歷史資訊和文化記憶;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則注重新舊結合,讓人們看得見山水、留得住鄉愁。
堅持保護隊伍的多元性。文化遺産保護人人有責,全民參與尤為重要。福州市在專設歷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員會的基礎上,不斷健全社會參與機制,組建了規劃、建築、文保等領域專家庫。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資助等方式參與古厝的保護與利用。連續多年舉辦全市古建築保護施工技術人員培訓班,甄選出合格的行業工匠近300名,充實了古建築修復人才儲備庫。同時,成立多個文化志願服務隊,吸收志願者開展解説、引導等工作,組建了文化遺産保護與傳承的強大生力軍。
堅持保護工作的協同性。作為城市建設的一部分,文化遺産保護涉及規劃、國土、建設等部門,保護工作的協同性十分重要。福州市通過建設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平臺系統、歷史建築保護規劃管理系統等,實現相關數據資訊的數字化與全方位管理,並將其納入福州市“多規合一”協同工作管理系統,推進各部門資源共用、同平臺協作。
以“兩創”為引領做好傳統文化融入現代生活文章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每一種文明都延續著一個國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脈,既需要薪火相傳、代代守護,更需要與時俱進、勇於創新”。“努力實現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使之與現實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務以文化人的時代任務”。這強調了傳承與發展的辯證關係,要求我們堅守與開新並舉,做好傳統文化融入現代生活文章。
通過挖掘實現價值再弘揚。傳統文化與現實生活相融相通,首先是價值理念上的相融相通。福州市高度重視閩都文化內在精神的挖掘工作,通過成立閩都文化研究會,編撰閩都文化叢書,舉辦閩都文化論壇、講壇等活動,提煉閩都文化開先、包容、尚義和為天下謀永福等優秀文化特質,並以“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為福州城市精神,融入現代城市發展。而作為“市樹”的榕樹所具有的生生不息、庇蔭後人的文化精神,作為“市花”的茉莉花所具有的清香高潔、追求卓越的文化特點,作為“市果”的福桔所蘊含的追求幸福感、獲得感的文化內涵,也是進入新時代福州大力倡導的文化象徵與價值。
通過創新實現文化再發展。脫胎漆器、軟木畫、壽山石雕、彩色玻璃製作等是福州市獨特的工藝美術技藝。在做好傳承工作的同時,福州的工藝美術工作者積極創新,賦予它們新的生命力。在內容、題材上努力記錄時代、刻畫時代;在表達方式上尋求與當代審美的契合,或將其作為重要元素融入時尚生活;在材料革新上做到交叉、融合,涌現了一大批闡釋新時代的好作品,實現了傳統技藝的新發展。
通過融合實現文化再創造。福州市通過探索“文物+非遺”“文物+文創”等新模式,推動越來越多的文博館所與不可移動文物結合自身特色和實際情況,轉化為道德講堂、家風家訓館、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非遺展示基地、文化創意産業基地等,常態推出展覽、展示、研學等線上線下活動,實現“古”“今”相融合的文化再創造,也使文物建築煥發新活力,綻放新風采。
福州市在做好文化遺産保護利用的同時,還需要大力挖掘福州特色故事,特別是近代以來林則徐、沈葆楨、嚴復、林覺民等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名人事跡及其精神,用好媒體平臺、活動平臺、海外交流平臺,主動探尋網際網路傳播新模式、新手段,自覺講好福州歷史文化中的愛國故事、開先故事、為天下謀永福的故事,讓閩都歷史文化遺産活起來、傳開去。
(作者:鄭麗琦,係福建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副教授、福建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