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日從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獲悉,對於發展改革委作出的“反壟斷”處罰,協會表示接受並已開展全面整改。
發展改革委查明,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23家省級財産保險公司多次開會協商,約定新車折扣系數,並根據市場份額商定統一的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作為此案價格壟斷行為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六條“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的規定。發展改革委依法對其處以50萬元的最高額罰款。
3日,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發佈公告表示,已經對車險行業自律工作進行了全面整改:2013年5月前,全面廢止了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自律公約,修正行業自律工作;組織全行業開展反壟斷法法律法規培訓,邀請相關專家為行業授課,提高行業合規意識;聘請專職法律顧問,全面審查協會各項工作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