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如果按照既有的政策流程,新建3所幼兒園的主體工程肯定無法按時完工,當地新一年‘入學難’的問題可能會更加突出。”
如今回憶起2020年新建幼兒園工程即將延期時的“左右為難”,杭州市桐廬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唐秋權依然歷歷在目。所幸在容錯免責事前備案制度的支援下,原本4個多月的政策流程被縮減了一多半。就在2020年年底前,這3所幼兒園均已按要求完成了規定進度。
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近年來,桐廬縣紀委縣監委充分發揮監督執紀問責正向激勵效應,不斷精準運用容錯免責、澄清正名、回訪教育“三劑良方”,為負責者負責、為擔當者擔當、為幹事者擋事、為改過者搭臺,最大程度激發擔當作為、攻堅克難正能量。
搭建“全鏈條”機制
容錯免責有尺度
桐廬縣幼稚研訓中心(青山幼兒園)等3所幼兒園按要求必須于2020年12月底完成項目主體竣工驗收。但由於項目前期受疫情影響工程進度明顯滯後,3所幼兒園屬於民生實事工程,且面臨“二孩”政策放開後“入學難”問題日益突出問題。
2020年8月26日,縣教育局、縣住建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縣國投公司、富春山健康城管委會等5家單位16人共同聯名提起容錯免責事前備案申請。5天后,經縣紀委縣監委、縣委組織部等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研究決定,在保證工程品質的基礎上,同意對桐廬縣幼稚研訓中心(青山幼兒園)等3所幼兒園建設施工招投標參考政府投資應急工程方式予以容錯免責。
容錯免責在桐廬不是新鮮事。早在2016年,桐廬就探索建立黨員幹部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2019年2月,桐廬進一步深化幹部容錯免責機制,正式提出試行容錯免責事前備案審查制度。
在容錯免責事前備案審查制度框架中,由縣紀委縣監委、縣委組織部等單位組成容錯糾錯會審小組,對容錯事項實行事前備案和容錯免責認定“雙同步”,將容錯免責從“事後補救”前移到“事前保護”“事中同步”,構建起了支援改革、鼓勵創新、寬容失誤的制度機制。
但在實施過程中,謹慎用好“容錯免責”這柄雙刃劍也至關重要。因此,我縣出臺的容錯免責制度在具體內容上,明確了容錯的情形、範圍,劃清可容的“邊線”的同時,也用“負面清單”的方式劃出了堅決不容越過的“紅線”。在具體操作時,更是嚴格區分無意過失與明知故犯、工作失誤與違紀違法、探索實踐與有規不依的界限,防止“寬容”變“縱容”,“保護”變“庇護”,真正為敢想敢幹的幹部保駕護航。
幹部清白群眾明白
澄清正名有態度
2020年9月,在村社組織換屆選舉期間,桐廬縣紀委縣監委篩選出歷年來被澄清正名的31名黨員幹部開展“澄清正名 暖心回訪”活動,傳達組織溫情、激發幹部熱情。城南街道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倪丁便是其中之一。
一年多前,被群眾實名舉報洩露舉報人資訊的倪丁十分無奈和委屈。
“要‘快準狠’地查清楚事實的真相,絕不放過一個有問題的幹部,也絕不能讓被抹黑的幹部受委屈。”縣紀委縣監委第一時間前往事發村調查核實,在查清了此次舉報失實後,在全縣範圍為倪丁進行了公開澄清。
其實這並非個例。2017年初,桐廬縣紀委縣監委就推行以“信訪公開答覆”形式對信訪問題查實説透,初步形成了為遭受不實舉報黨員幹部澄清正名的雛形。隨後歷經多次完善,于2019年2月,出臺《桐廬縣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失實澄清工作辦法(試行)》,全縣澄清證明工作規範化、常態化。至今,已通過書面澄清、會議澄清、通報澄清等方式先後為78名堅持原則、敢於擔當的幹部和2個集體澄清正名,在全縣黨員幹部中引起熱烈反響,切實保護了黨員幹部的擔當熱情。
誣告錯告等不實舉報,不僅會挫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還會助長“寧願不幹事,也不願出事”的不良風氣,殺傷力極大。為此,桐廬縣紀委縣監委在為被錯告誣告陷害的黨員幹部澄清正名的同時,主動同組織、信訪、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對查處的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正、反兩方面亮明態度,釋放出“為幹事創業者撐腰鼓勁、讓誣告陷害者付出代價”的強烈信號,樹立了扶正祛邪、激濁揚清的鮮明導向。
探索“七個一”舉措
回訪教育有溫度
“受到處分之初,覺得今後都要坐‘冷板凳’了,但是組織多次找我談心談話,幫助我正視錯誤、擺正心態,是組織溫暖的雙手把我‘扶起來’了。”受處分後再次被提拔使用的徐建宏動情地説。
2018年11月,時任桐廬縣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總工程師徐建宏因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受到政務警告處分。2019年6月,桐廬縣紀委縣監委在對2018年度受處分人員開展集中回訪教育活動中對徐建宏進行回訪教育,其本人在受到處分後積極調整心態,腳踏實地幹工作,並於去年9月因工作表現突出被提拔為縣委第二巡察組組長(縣管正職)。
2017年以來,桐廬共對845名受處分人員開展回訪教育,7名受處分幹部被再次提拔任用,70名村社幹部換屆重新任用,推動了受處分人員從“有錯”向“有為”的轉變,實現了對受處分人員回訪教育的“全覆蓋”。
結合精心研製的“七個一”心藥,縣紀委縣監委會同各相關單位,時時跟進、個個回訪、層層壓實,以理服人、以紀教人、以情感人,“四責協同”做好對受處分幹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通過向受處分人員寄送“一封鼓勵信”、發放“一本黨章”、組織“一次考察談話”、進行“一次民主測評”,受處分人員向組織遞交“一份思想彙報”,所在單位出具“一份組織鑒定”,向組織部門提供“一份評估報告”,聯合組織部門探索受處分幹部重新任用機制,激勵跌倒幹部整裝再出發。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懲是為了治。對受處分的幹部不能‘一懲了之’,而是應該統籌運用黨性教育、政策感召、紀法威懾的同時,給予更多的關心關愛,達到‘回訪一批、挽救一批、重塑一批’的終極目的。”桐廬縣紀委縣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説,在組織的關懷和幫助下,如今大多數違紀幹部能夠調整好個人心態,變壓力為動力,在工作和生活上翻開了新的篇章。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通訊員 何小華 黃櫻飛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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