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人員貨物自由流動的通知》,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科學精準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切實做到放得開、管得住,高效推進人暢其行、物暢其流,堅決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層層加碼,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實現常態化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雙贏。
分類分級、科學管理,大力推進人暢其行
【科學評估推動省內人員自由流動】
省內無中高風險地區且7天內無社會面本土疫情的縣(市、區)人員,在省內無需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可自由流動,但應提醒其落實目的地常態化核酸檢測要求。
發生社會面本土疫情時,對“三區”內人員嚴格落實相應疫情防控措施,但不得隨意延長中高風險地區及封控區、管控區的管控時間,不得隨意擴大採取隔離、管控措施的風險人員範圍,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拒絕為急危重症和需要規律性診療等患者提供醫療服務;“三區”外人員經省市專家風險評估後,科學制定相關政策保障其安全有序流動,不得隨意關閉低風險地區保障正常生産生活的場所,不得隨意將限制出行的範圍由中高風險地區擴大到其他地區。
【分類分級做好省外來浙返浙人員管理】
根據省疫情防控辦每日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劃分情況,精準落實相應的人員健康管理措施,不得隨意擴大實施隔離等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員範圍,不得隨意延長風險人員實施隔離等健康管理時間。
省外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來浙返浙人員,倡導其在來浙首站進行免費的“核酸+抗原”雙檢測,抗原檢測陰性後即可自由流動。
省外低風險地區人員無需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可來浙返浙並自由流動,不準對其採取強制勸返、隔離等限制措施,但應提醒其落實目的地常態化核酸檢測要求。實行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通用,各地不得要求省外來浙返浙人員在核酸檢測結果有效期內重復檢測。
【安全有序做好全國高校學生返鄉工作】
省教育廳牽頭會同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成立省高校學生離校返鄉協同工作機制,做好重點地區返鄉工作對接,提前統計、及時推送相關學生資訊,各地疫情防控辦具體實施返鄉學生的溝通對接、健康管理、人員轉運等處置工作。
高校所在地如發生疫情,但未傳入高校且經7天以上封閉管理後,學生可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所在高校證明,從學校到目的地“點對點”閉環返鄉到家,實行7天日常健康監測。不得對上述學生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上海來浙返浙學生除外)。返鄉學生確需隔離的,各地要加強關心關愛,免除其集中隔離費用(包括餐飲費用)。
【從嚴從實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要持續守好入浙大門、中門、小門,紮實推進“無疫社區”建設,抓緊抓實常態化核酸檢測和重點人員健康管理,不斷提高疫情“早發現”監測預警能力。做好公共場所“健康碼+行程卡”聯動核查和重點場所“場所碼”掃碼登記,確保風險鏈條可追可查。一旦發生疫情,要迅速響應,完成平戰轉換,以最快速度、最強力度,用最小代價、最小影響撲滅疫情。
優化管控、精準服務,全面保障物暢其流
【加強通道和節點管理,保持交通網路暢通】
各地、各部門要全力保障各類交通樞紐、物流樞紐等有序運轉,不得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閘,嚴禁硬隔離縣鄉村公路,不得擅自關停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鐵路車站和民用運輸機場。封控區、管控區內港口企業應提前安排工作人員進駐,實行封閉式管理,確保港口24小時作業能力。
科學合理設置防疫檢查點,除保留與涉疫地區接壤的檢查點外,原則上省內普通公路檢查點應予取消,其他檢查點須經設區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批准設立,不準限制符合條件的客、貨司乘人員通行,嚴防因檢致堵。
【動態完善防控措施,持續優化貨車司機管控】
對來自低風險地區的貨運車輛,不再查驗司乘人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得限制其自由通行。
司乘人員行程卡帶星號的,對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綠碼、體溫檢測正常的,予以快速放行;對到達目的地時核酸檢測結果超過48小時的,落實“即採即走即追”制度,不得以等待核酸檢測結果為由限制通行。
堅持管理和服務並重,給予貨車司機等物流從業人員更多關愛,強化“嚴密管控+溫馨服務”,做到人閉環、貨暢通。
【精準服務對接,全力保障重點物資運輸】
對涉疫地區重點物資運輸,嚴格落實全國統一通行證制度,並保障持有通行證的車輛優先快速通行。省內非涉疫地區之間的車輛通行,無需辦理通行證。在符合防疫條件下,各地不得以車輛未持有通行證為由限制車輛通行。
建立重點物資保供企業、車輛、倉庫等設施和管理、司乘等人員白名單制度,採取“專人、專車、專線、專管”或“綠通閉環”等措施,盡最大可能保障物資流通。加強城鄉配送和郵政快遞保通保暢,強化末端配送,保障運輸“最後一公里”和“最後一百米”,嚴防網路阻斷造成郵件快件積壓。
提高站位、強化落地,切實防止層層加碼
【提高站位、強化落實】
人暢其行、物暢其流是高效統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緊緊圍繞“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要求,嚴格精準落實各項措施和要求,嚴禁層層加碼、“一刀切”勸返等行為,全力打贏常態化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雙贏攻堅戰。
【加強督查、立整立改】
省疫情防控辦在2022年6月份實施人暢其行、物暢其流政策落實情況專項督查。11個省級疫情防控督查組重點圍繞入浙通道、交通場站、商場超市、景區等重點場所,堅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進一步加大督查檢查力度。
各地要開展全面自查自糾,發現層層加碼、“一刀切”勸返、違規設置防疫檢查點、擅自阻斷運輸通道等情況,或者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要當場反饋、立整立改,自查自糾報告以設區市為單位於6月11日前報省疫情防控辦。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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