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興發佈了《嘉興市生態環境局護航經濟穩進提質助力企業紓困解難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何時實施?重點有哪些方面?企業能得到什麼實惠……昨天,記者邀請了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進行解讀。
據介紹,《措施》從簡化工作流程、取消審批前置、出臺政策新規、繼續深化改革、開展精準幫扶等5個方面,推出20項舉措,建立健全應對疫情影響、服務市場主體、優化營商環境的常態長效機制,幫助企業紓困解難。《措施》自6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眼下,正值市場主體馬力全開、恢復産能的關鍵時期,我市生態環境部門打出三套助企紓困解難“組合拳”,力爭把被疫情耽誤的時間“搶回來”,讓更多的企業“動起來”。
簡化流程,讓項目更快落地是市生態環境局打出的第一套“組合拳”。“我們將環境預評估、土壤調查等多個環節的審批、調查手續進行簡化,讓原先一定要先後辦理的多道程式實現同時辦理,不僅縮短了流程、節約了時間,也讓企業辦事更便捷、項目落地更迅速。”市生態環境局總工程師馬哲峰介紹。比如《措施》提到,對有危險廢物處置、廢水納管要求的企業,原先作為審批前置要求的,現在只需要建設單位法人書面承諾在投産前完成,新上項目就可建設。
市生態環境局打出的第二套“組合拳”是減費降本,減輕企業負擔。《措施》提到,年內首次生態環境違法,無主觀故意且未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或者依法從輕處罰。除環境影響惡劣、主觀故意、違反疫情防控政策等行政案件外,一般案件適用底線處罰原則或上限10%原則。據介紹,《措施》實施當天,某地案審委正在審理一批生態環境違法案件,其中海鹽一家標準件廠水質污染源線上監控設備無故處於離線狀態,未能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按照此前的法規將予以32萬元處罰,按照新規底線處罰原則,處罰金額降為10萬元。
記者了解到,去年,市區環境空氣細顆粒物(PM2.5)年均值濃度為26微克/立方米,全年優良天數比例為90.1%,全市市控以上地表水監測斷面水質Ⅲ類及以上比例為94.0%。鋻於去年嘉興全市空氣品質年平均濃度和水環境品質均達標,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等三項污染物所需替代總量指標從1:2下調為1:1進行削減替代。“也就是説,比如企業需購買10噸的化學需氧量排污權總量指標,假設按4萬元/噸計,按照原先1:2的政策,總計需要支付80萬元,而《措施》實行後只需支付40萬元,為企業降低了一半的費用。”馬哲峰介紹。
精準服務,疏通堵點難點是市生態環境局打出的第三套“組合拳”,《措施》提到,我市將通過門戶網站、微網志、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設立網路“局長信箱”,廣泛收集企業在生態環境領域遇到的法律、政策、業務等難題,並及時反饋解答;市生態環境局按一個局領導聯繫一個縣(市、區),一個處室(單位)聯挂一個鎮(街道、開發區)、一個團組(領導、專家)駐點幫扶一類企業的“三個一”機制,實行精準指導,加大幫扶力度。記者了解到,前者主要是在政策方面為企業答疑解難,後者則是到府為相關部門和企業進行技術方面的指導,各有側重。
“今年以來,部分企業遭遇疫情的影響,經營很不容易,我們會充分發揮生態環境部門職能作用,提振企業信心,穩定經濟運作,以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促進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馬哲峰説。
(原文標題:20條“綠色舉措”幫助企業“搶時間” 《嘉興市生態環境局護航經濟穩進提質助力企業紓困解難若干措施》解讀)
來源:嘉興日報 | 撰稿:記者 姜曉麗 | 責編:陸姍姍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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