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桐廬縣桐廬經濟開發區鳳川區塊1-52號工業地塊發佈出讓公告,成為本縣首塊以“先租後讓”方式出讓的工業用地。
“先租後讓”是一種創新的彈性出讓方式,配合“長期租賃”“縮短出讓年期”等靈活的供地方式,讓企業先以租賃的方式拿地,租期結束後根據租賃用地履約考核情況,再以協議方式簽訂剩餘年期土地出讓合同。
“相比傳統供地模式,‘先租後讓’有效降低了企業用地成本。” 桐廬縣規資局行政審批科科長蕭飛介紹,以鳳川區塊1-52號工業地塊為例,出讓起始價為193萬元,到達上限239萬元(折30萬元/畝)後轉為競貢獻指標(畝均年稅收)。採用“先租後讓”模式,前6年的租金僅為總地價的10%。
“先租後讓”拿地企業要與鄉鎮、平臺簽訂《履約監管協議》,協議要求,項目要在供地後6個月內動工開發,在開工後18個月內通過竣工驗收,在供地後24個月內投入生産。鄉鎮、平臺和縣規資局將對企業租賃用地履約情況進行考核,內容包括項目總投資額、竣工投産後畝均年稅收、單位排放增加值等。
租賃用地履約情況考核達標後,再以協議方式簽訂剩餘年期土地出讓合同,並收取30年期總地價扣除已繳納租金後的差價。如果租賃用地履約情況考核未達標,應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則解除租賃合同,由屬地政府(管委會)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不予返還。
蕭飛表示,工業用地“先租後讓”,一方面有助於形成招商糾錯機制、踐行項目準入政策,增加長期性財政收入;另一方面有效提高項目準入門檻的同時解決企業用地成本較高等問題,確保土地資源要素由低質低效領域向優質高效領域集中。
來源:中國網 | 撰稿:王儀楚 陳曉燕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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