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筆者從浙江桐廬農業農村局獲悉:根據農業農村部《關於實行海河、遼河、松花江和錢塘江等4個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經桐廬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從3月1日0時到6月30日24時,富春江進入禁漁期,禁漁範圍東起江南鎮窄溪村,西至富春江鎮沙灣村;分水江流域;富春江上游庫區(桐廬水域)。同時桐廬全縣112條河道仍實施5年禁漁制度。
3月到6月正是魚類生長繁衍期,這個時間禁漁,能保護幼魚資源,開漁後會增加産量,增大捕撈的價值。
2019年,富春江經過4個月禁漁後,漁獲物的重量、大小、産量均有所增加。
首日開漁,每條漁船的捕獲量均在兩三百斤。捕獲最多的漁民達到600余斤,且漁獲重量有較大提升,以刀魚為例,以前平均重量3兩,禁漁後達到7兩。
對於禁漁期漁船的管理辦法,桐廬農業農村局發出一個提醒:
1.桐廬縣所有漁業船舶停止捕撈,按指定地點分組就近集中停泊,停泊點漁船情況由桐廬縣漁政管理站登記。
2.漁業船舶上所有漁業捕撈網具及相關生活用品、電器用具等全部取走。
3.漁船所有人自行管理漁業船舶在禁漁期間的一切事宜,若發生漁業船舶非法闖禁情況,將依法進行處理。
2019年,桐廬縣漁政管理站共查處51起非法捕撈案件,其中移送公安4起,行政處罰47起,沒收電魚設備27套,網具1400余張。
2020年禁漁期間,桐廬縣漁政管理站將繼續實行24小時巡查制度,重點檢查難點地區,打擊涉漁“三無”漁船,嚴處違法行為。
如有發現非法捕撈行為,可以及時向桐廬漁政管理站舉報,24小時舉報電話:15088690669/64601598
來源:中國網 | 撰稿:章然 何小華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中國網 | 撰稿:章然 何小華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