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業 國務院送了你們一個超300億元的大禮包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推出7項減稅措施,支援創業創新和小微企業發展。省國稅部門估算,這些措施連同前不久出臺的增值稅減稅措施在內的10項舉措可以為浙江企業年減稅超過3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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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業減負
  
  根據國務院7項減稅措施,從2018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標準從年應納稅所得額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根據省國稅部門的預測,在新政策的框架下,浙江受惠企業總戶數接近92萬戶,佔全部企業數的98.3%,送出43.9億元“減稅紅包”。
  
  麗水市廣達網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財務連小華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公司去年應納稅所得額在67萬元左右,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能適用優惠政策。而根據新政,該公司被納入了減稅範圍,因此可以節省10萬元的稅收成本。
  
  省國稅局所得稅處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不斷加碼,減半徵收優惠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3萬元依次提高至6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直至現在的100萬元,有助於促進我省小微企業發展。
  
  激發科創活力
  
  “受各種因素影響,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一直以來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這是我們企業多年來的一個心結。”海正藥業稅務總監坦言,此次國務院新政策取消了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的限制,可以説進一步堅定了企業“走出去”的信心。
  
  更難得的是,新政策還將一般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與高新技術企業的限額統一,從2.5%提高至8%,這將極大鼓勵企業加大人才培育力度,進一步釋放人才這一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潛在能量。“我們每年的職工教育經費都在150萬元左右,基本都超出扣除比例。新政出臺後,我們將投入更大的財力向提升員工素質培養方面傾斜。”浙江新天龍集團董事長助理章金芳感嘆。
  
  此外,新政策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將進一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激發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聚焦創新的熱情,尤其是調動需要中長期投入研發、投資回報週期較長的企業投身研發和創新的積極性。
  
  加速轉型升級
  
  要在傳統製造業企業推廣“機器換人”,並非易事。對於企業而言,最大的問題還是——“錢從哪來?”
  
  此次的新政策帶來了利好:針對2018年以後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儀器、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成本費用扣除。
  
  “大幅提高企業新購入儀器器具一次性稅前扣除上限,直接增加了我們在企業運營過程中的流動資金,按照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測算,我們可以減少57.77萬元的稅收成本。”王力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財務負責人施女士介紹,“下一步,我們準備將利用盤活的資金流繼續投入研發和行銷項目,進一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同時,新政也為許多極具活力和創新能力的初創企業解決了燃眉之急。據了解,這些初創企業往往需要借助外部投資才能度過前期積累階段,特別是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企業。而新政策為此前不能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開通了綠色通道,為這些“微”“創”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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