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消息,廣電總局近日發佈《關於加強網路視聽節目領域涉醫藥廣告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視聽節目網站對本網站與醫藥産品宣傳推介相關的廣告和視聽節目做一次全面梳理,使用虛假醫藥代言人誤導消費者的,要立即清理。
通知指出,近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停播了“苗仙咳喘方”等40條違規電視廣告。這些違規廣告的主要問題是,以節目形態變相發佈或是以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形式播出,誇張、誇大宣傳,以醫生、專家、患者、公眾人物等形象作療效證明,誤導消費等。為防止涉醫藥廣告網路視聽節目出現此類問題,提出如下要求:
——各省局要組織轄區內視聽節目網站對本網站與醫藥産品宣傳推介相關的廣告和視聽節目做一次全面梳理,凡是存在上述違規問題,使用虛假醫藥代言人誤導消費者的,要立即清理。
——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單位要擔負起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廣告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對廣告和帶有廣告性質的視聽節目,特別是涉及醫藥産品的廣告和節目,嚴格審核,堅決抵制虛假違法違規廣告,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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