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跑一次"改革傳佳音 浙江第二批數據共用清單公佈

  5月4日,作者從浙江省數據管理中心獲悉,我省已于近日公佈第二批28個省級單位1146個數據項的共用許可權,包括法院判決和失信資訊、國稅納稅稽查資訊、省電力公司欠費資訊等數據,進一步打破省級部門“資訊孤島”,全面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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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進各領域資訊共用利用,是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和企業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的重要一環。3月3日,我省公佈第一批《省級公共數據共用清單》,向各級政府機關、行政服務中心先行開放了29個省級部門2600余個公共數據項的共用許可權。截至5月初,省數據管理中心共收到91個部門的1074個介面調用的需求;其中,人口和婚姻介面的調用次數最多,已超50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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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共用是行政服務中心“一窗受理、整合服務”改革的基礎保障。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是全省首家申請調用的單位。省級部門的數據共用,使衢州辦理公積金業務進入“無證明”時代。如今當地辦理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只需攜帶身份證明和購房資料,就可直接到行政服務中心服務窗口提交申請,獲得授權的窗口人員會從數據共用平臺上調用申請人的收入、徵信、婚姻、房産等相關資訊,然後進行審批。實現這一過程,以前要跑很多趟、經過7個部門才能辦好,現在只跑一個窗口,不到1小時就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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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在法律層面進一步規範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相關工作,今年5月1日,《浙江省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辦法》正式施行。這是國內首個省級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各級政府部門打破數據壁壘、實行數據共用的義務,並規定在政務服務過程中可以通過公共數據平臺提取的證明材料,不得再要求服務對象提供,降低群眾辦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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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用共用數據有嚴格的要求。為保障數據安全,省政府辦公廳要求使用共用數據的單位應提前提出申請,並明確數據需求和應用範圍;對涉及個人隱私的數據,要採取相應安全措施,且僅當事人授權後才可共用。

  

  據悉,我省公共數據共用的範圍還將向市、縣(市、區)延伸,建成省、市、縣(市、區)縱向全貫通、橫向全覆蓋的公共數據共用交換體系。今年6月底前,全省各設區市將完成本級公共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建設,接入全省平臺;年底前,各縣(市、區)將完成本級及所轄鄉(鎮)村(社區)公共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建設,並接入全省平臺。(來源:浙江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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