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網信辦、杭州市網信辦依法處置"部落格日報"傳播有害資訊

   近日,浙江省網信辦、杭州市網信辦依法約談“部落格日報”網站負責人,就該網站傳播有害資訊做出嚴肅處理。 

  經查,“部落格日報”網站屢次登載含有《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第五條、《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傳播的有害資訊,且整改不力。
  
  對此,浙江省網信辦對網站做出嚴重警告處分,請網際網路接入服務者依法暫停對該網站的接入服務兩周。同時督促網站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全面清理有害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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