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7000多元,你的;那1萬多元,他的……”前不久,溫州某酒店128名職工終於領到相關經濟補償和工資福利共計391.6萬元。據了解,他們工作的這家酒店因拍賣款費被法院凍結,無法支付職工工資,導致該企業128余名職工集體討薪。溫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後,啟用應急機制,將該起集體爭議案件圓滿處結。
去年,我國第一部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的地方性法規——《浙江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條例》正式施行,浙江各級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全年共處理爭議案件11.7萬件,涉及勞動者22.3萬人,結案11.4萬件,涉案金額38.1億元。
目前,浙江已建企事業單位調解組織4.5萬家,其中省部屬企事業單位調解組織114家,並在148家非公企業、商會(協會)開展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範工作。全年全省基層調解組織調處爭議6.69萬件,全省鄉鎮街道和規上企業調解組織建設基本實現全覆蓋,55%以上案件在基層一線得到化解。
在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過程中,浙江堅持"網際網路+調解仲裁",有序推進資訊化建設,全省仲裁機構96%以上案件實現網上同步辦理。勞動仲裁效率更高、速度更快,尤其是對於工傷保險、勞動報酬等農民工爭議案件,結案期限縮短至30日。
2017年是仲裁工作制度恢復三十週年。按計劃,浙江將繼續推進基層調解組織規範化和仲裁庭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加強裁審銜接和工作協調,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年結案率不低於92%、調解率在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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