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管理新規助力行業共生共榮
——《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解讀
中國電信北京研究院院長 李志剛
移動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催生了大量移動應用程式(簡稱APP),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提供資訊服務。APP資訊服務是用戶隨時了解政治、經濟、軍事等新聞資訊的入口,開展社交、收看視頻等娛樂活動的平臺,全面獲悉汽車、金融、醫療等專業資訊的助手。APP資訊服務已經滲透到社會管理、企業經營和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提高了工作生活效率,促進了社會經濟發展。
但是,APP資訊服務市場良莠不齊,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規範、不合理的現象。一些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提供者為了吸引用戶,不顧道德底線,隨意調用手機許可權,侵犯用戶隱私,惡意下載程式,彈推廣告,偷跑流量,甚至發佈虛假廣告,誤導社會輿論等。這些行為侵害用戶的切身利益,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引發網民的強烈不滿,已成為影響APP資訊服務健康發展的惡疾。
確實,移動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使得網路及資訊安全形勢更加嚴峻複雜。一方面,APP提供者快速增加,但其資訊安全管理的意識和能力參差不齊,重效益,輕安全,沒有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機制。更重要的是,隨著網路與社會經濟的深度融合,網路資訊安全威脅和風險日益突出。習近平總書記在網信工作座談會上分析得十分透徹,他明確指出“網路安全具有很強的隱蔽性,一個技術漏洞、安全風險可能隱藏幾年都發現不了,結果是‘誰進來了不知道、是敵是友不知道、幹了什麼不知道’,長期‘潛伏’在裏面,一旦有事就發作了”。
“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日前制定發佈了《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在制度層面上為APP資訊服務紮緊籬笆。《規定》要求APP提供者建立用戶身份認證、安全保護及內容審核管理機制,保障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規定》還要求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加強對APP提供者的審核,督促APP提供者保護用戶資訊,發佈合法內容。
《規定》明確規定APP資訊服務提供者除了需要取得業務所屬行業相關資質外,還需要承擔資訊安全管理責任,建立“業務資質+安全責任”的雙重約束機制。以後,經營者不能為了追求用戶規模和經營效益,而採用濫用用戶資訊、惡意載入廣告、誤導社會輿論等違規手段。
《規定》還建立了安全管理責任的三層體系,即監管機構、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和APP提供者。三層體系各有分工,共同保障APP資訊服務的可管、可控、可信。
《規定》提出用戶必須基於行動電話號碼等真實身份資訊進行註冊認證。後臺實名制是全球網路用戶管理的共同趨勢,是建立風清氣正的網路秩序的必然選擇。
《規定》的發佈,將推動我國APP資訊服務市場進入監管者依法監管、經營者規範經營、消費者放心消費的新階段。資訊服務越規範,用戶越願意使用,政府越鼓勵發展,從而形成企業、用戶、政府共生共榮的行業生態。
更加繁榮的APP資訊服務市場與各參與主體利益攸關,需要各方的共同維護。中國電信作為我國資訊服務的主力軍,保障網路和資訊安全既是持續經營的基礎,也是作為大國央企的應有之義。面向未來,我們願意與監管機構、合作夥伴和廣大用戶一起,共同推進資訊服務的規範發展,共用資訊服務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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