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人員是基層工作的中堅力量。然而長期以來,各地社區工作者的招聘錄用標準和程式不統一、缺乏科學指導,存在一定的隨意性。新年伊始,我市出臺了《舟山市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招錄辦法(試行)》,將有力推進城市社區工作者隊伍管理的規範化和制度化。
目前,我市共有127個城市社區。近年來,文明城市建設不斷深入、疫情防控工作趨於常態化,對社區工作者的綜合素質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主要指在城市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和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等從事基層黨建、社區管理、綜合治理等工作,與街道簽訂勞動合同且納入專職管理的全日制工作人員。
據了解,按照新出臺的《辦法》,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招錄工作將在市級部門的指導下,由縣(區)民政部門會同組織、人社等部門統一組織實施。招考條件主要包括:傾向於從本市行政區域常住人口中招錄;熱愛基層工作並有服務基層工作的能力和素質;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一般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
《辦法》依據相關法規對招錄程式做了科學設定,原則上一般每年組織開展兩次招錄工作。街道(鄉鎮)根據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編配情況和工作需要提出招錄需求,報縣(區)組織和民政部門同意後,由縣(區)招錄工作辦公室匯總審核,制定年度招錄計劃。《辦法》明確,城市社區工作者招錄按照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入職體檢、錄用公示、人員錄用、登記備案等程式組織實施。
據悉,下一步,市民政局將會同組織和人社等部門,以該《辦法》為抓手推進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統一招錄工作,逐步打造政治素質過硬、綜合素養較強、職業水準較高的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
來源: 舟山日報 | 撰稿:陳妤 通訊員 孫瑋鴻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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