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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警方破特大販毒案:主犯勾結藥代獲取毒源摻入零食袋網銷
發佈時間:2021-12-23 14:00:48    

   主要犯罪嫌疑人勾結醫藥代表獲取國家管控的精神麻醉類藥品,將毒品摻在零食等包裝袋內,通過網路及快遞渠道售賣分發——12月21日,浙江溫州市蒼南縣警方通報了一起涉案人員100余名、涉案交易金額數千萬元的特大網路販賣精麻藥品案。

  澎湃新聞12月23日從蒼南縣公安局獲悉,2019年5月,蒼南警方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利用各類網路平臺發佈“止痛藥”“疼痛貼”等關鍵字的商品吸引購毒者,通過寄遞渠道把毒品摻雜在零食、水果、茶葉包裝袋內作為偽裝進行售賣。

  蒼南警方循線深挖,在吉林、安徽、江蘇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康某、李某、張某等人,並查獲大量新型毒品、國家管控精麻類藥品,因案情嚴重,被列為公安部目標案件。

  在梳理證據鏈時警方發現,該案還有多名上線、下線未歸案,溫州、蒼南警方迅速成立市縣兩級聯合專案組,抽調精幹警力參與。在全方位梳理分析延伸偵查後,一個以邵某為中心的犯罪團夥脈絡清晰。專案組奔襲華東、華北、中部西南、東南等地區,先後抓獲涉毒犯罪分子“邵某”“卞某”“譚某”“徐某”“劉某”等30余人。

  經查,該團夥由邵某在吉林省吉林市負責統籌指揮,其父協助其在網際網路上尋找下線,其母為從事販毒行為提供銀行賬戶。該團夥勾結行業人員,在鉅額利潤誘惑下,不法醫藥代表利用監管漏洞,通過職務便利監守自盜,獲取大量精神、麻醉藥品作為毒品貨源。

  在獲取毒品後,邵某團夥通過寄遞渠道,將毒品運送給多地區毒品“二級經銷商”,並通過網路交易平臺收取毒資,或者與二級經銷商約定快遞貨到代收貨款方式,進行非接觸性交易。二級經銷商們在各類網路平臺發佈商品吸引購毒者,通過寄遞渠道把毒品摻雜在包裝袋內作為偽裝再進行二次售賣。其中劉某販毒案涉及毒品為鹽酸羥考酮復方製劑,該藥品于2019年被列管,涉及到此類藥品的涉毒案件在浙江省屬“首例”。

  專案組經過對前期抓獲的康某、張某等毒品來源和販賣渠道延伸偵查,發現康某一直與山東王某、龐某等人通過固定通訊手段頻繁聯繫。“飛行燃料”“420”等字眼在他們的“資訊”記錄裏頻頻出現。經對“王某”“龐某”近1個月的深度調查,民警一鍋端了他們在山東濟寧窩藏的大麻種植加工銷售點,繳獲成品大麻1公斤、活株3000多株、大麻種子5000多粒,排風機、吹乾機、壓制機等一整套種植生産大麻設備,一舉搗毀種植規模巨大的大麻種植加工點。

  在後期抓捕中,警方搗毀多處販賣“精麻藥品”窩點,摧毀一處大麻種植加工銷售點,先後抓獲李某、劉某某、林某、崔某等70余人。

  歷經14個月,這起橫跨華東、華北、中部西南、東南等地區的公安部目標特大網路販賣毒品案件終於被一網打盡。蒼南警方共抓獲邵某、譚某等涉案人員100余名,繳獲各類精麻藥品40余公斤,涉案交易金額高達數千萬元。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中第七條“非法販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行為的定性問題”,行為人向走私、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員販賣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的,以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

來源: 澎湃新聞    | 撰稿:陳雅儒 通訊員 陳朝陽 陳後廣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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