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聞客戶端記者獲悉,溫州進一步強化社會面疫情防控措施,12月10日,溫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5點提示:倡導非必要不出市,倡導“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加強公共場所管理,減少聚集性活動,加強四類藥物零售管理。
【浙江新聞+】
關於進一步強化溫州社會面
疫情防控的工作提示
近期,我省寧波、紹興、杭州等地相繼發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勢十分嚴峻。為切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現就強化我市社會面疫情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倡導非必要不出市。請廣大市民朋友近期不前往有本土病例報告或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設區市,確須出行的,請務必做好個人防護,返溫後及時向當地街道社區報備,並主動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二、倡導“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如舉辦須提前向社區(村)報告並嚴格控制人員。
三、加強公共場所管理。所有進入密封空間公共場所的人員,須在入口處測溫並查驗“溫州防疫碼”,做到全程規範佩戴口罩。商鋪經營人員及顧客必須佩戴口罩。
四、減少聚集性活動。按照“誰舉辦、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屬地管理”和“非必要、不舉辦”原則,從嚴控制各類會議、培訓、展覽等活動數量和參會人員規模。
五、加強四類藥物零售管理。各大零售藥店禁售退熱、止咳類藥物,抗菌素、抗病毒類藥品嚴格執行實名銷售登記制度,確保銷售資訊可追溯。
請廣大市民朋友密切關注疫情動態,及時了解疫情資訊和預防知識,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嚴格遵守防疫各項規定,堅持科學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不聚集。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應儘快、就近到正規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並如實告知旅居史,就醫過程中要做好防護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來源: 浙江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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