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記者從溫州市住建局獲悉,該局近日向溫州市房地産估價師與經紀人協會、各房地産經紀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下發了《關於嚴禁炒作學區房,惡意哄抬房價行為的通知》。
通知共明確有4項要求:第一、各房地産經紀機構應加強房源發佈管理,落實房源核驗程式,不得在門店、線上以學區房為賣點發佈房源資訊。
第二、各房地産經紀機構規範業務承接管理,規範委託程式,不接受價格明顯高於市場價格的經紀委託。
第三、各房地産經紀機構強化從業人員管理,嚴格落實相關規定,房地産經紀從業人員不得參與炒作學區房的任何活動,嚴禁在網路平臺發佈、傳播炒作學區房、哄抬房價的資訊。
第四、落實各房地産經紀機構主體責任,對於落實本通知不到位、不全面的企業和個人,行業管理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市政府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採取聯合懲戒。
溫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制定下發這一通知,是要始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決制止以學區房等名義炒作房價,惡意哄抬房價等行為。
來源: 中國網 | 撰稿:溫州新聞 李庭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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