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後開車造成事故,還找人“頂包”更是要不得。
1月12日17時許,市交警局直屬三大隊一中隊交警在路橋泰隆街高登保附近巡邏時,發現一起駕駛員酒後駕車找人“頂包”的事故。
當時,只見一輛汽車撞了中央隔離護欄,現場一片狼藉。但當交警詢問車主相關事故情況時,王某和其妻子劉某支支吾吾不敢正面回答,也沒有説明誰是駕駛員。
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交警敏銳察覺這起案情並不簡單。於是,交警一邊仔細盤問,並講述“頂包”屬違法行為;一邊調取事故現場周邊監控視頻,鎖定肇事者。
在事實面前,王某承認自己就是本次事故車輛的駕駛員。隨後,交警對王某、劉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5mg/100ml,係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據王某交代,當天12時左右和朋友在飯店吃飯,其間一共喝了四兩白酒,13時左右聚餐結束後回廠裏幹活。17時左右,王某下班後駕駛小型轎車從廠裏出發準備開往桐嶼街道,在路口右轉駛入泰隆街左側快車道時,由於醉酒駕駛,其反應能力、判斷能力顯著下降,與路中心隔離護欄發生了碰撞,造成車輛、隔離護欄受損的交通事故。事發後,王某害怕承擔事故責任,於是打電話給妻子劉某,讓其“頂包”。沒想到這場“頂包把戲”才剛剛上演,就被交警識破。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王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來源: 台州晚報 | 撰稿:王麗娜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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