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養殖是可持續利用海洋資源的重要方式,近日,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隨著新規落地,我市將多部門協同推進,實施養殖排污口排查整治。
《意見》從四個方面提出要求,分別是嚴格環評管理和佈局優化、實施養殖排污口排查整治、強化監測監管和執法檢查、加強政策支援與組織實施。要求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強化海水養殖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或(備案)管理,切實落實養殖水域、灘塗規劃,分批分類推進海水養殖排污口整治工作,鼓勵提前出臺並實施海水養殖尾水排放地方標準,逐步建立健全海水養殖尾水監測體系。
海水養殖業不斷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同程度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昨日,記者從台州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我市排查工作已經先行一步。據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海洋處負責人王咏雪介紹,“前期,我們已完成全市養殖排口的排查,並進行養殖排口的監測溯源工作。”
根據《意見》要求,2023年底前,海水養殖排污口資訊納入省級統一的排污口資訊平台中,實現一張圖和臺賬一張表管理。
此外,尾水監測相關監管時間表已經確定。2023年底前出臺地方海水養殖尾水排放相關標準,鼓勵各地提前出臺並實施;2022年底前在部分地區開展工廠化養殖尾水監測試點,2025年底前初步形成對區域內主要工廠化養殖尾水的監測能力。
“接下來的整治,我們已按照規定,聯合相關部門協同推進,並印發聯合整治方案。”王咏雪表示,加強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的監管,有利於美麗海灣保護建設,促進海水養殖業高品質發展,協同推進生態文明。
來源: 台州晚報 | 撰稿:項弋淩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話: 057187567897 京ICP證 040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