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全國首個民營經濟司法服務指標體系在台州中院誕生。
“民營經濟司法服務指標體系是全國首個專門針對法院如何服務民營經濟的評估體系,法院主動戴上‘緊箍咒’,讓民營企業有更多的司法獲得感,也將為其他城市的民營經濟司法服務提升帶來積極的借鑒和引領作用。”指標體系設計合作項目負責人浙江大學教授錢弘道這樣評價。
民營企業佔台州企業的99.5%,創造了92%的稅收和77.5%的地區生産總值。我市正處於城市能級蝶變、經濟形態迭代的關鍵時期,台州中院與浙江大學聯合設計的台州民營經濟司法服務指標體系,就是為民營經濟司法服務高地打造的一份“體檢表”。3月29日,台州民營經濟司法服務指數項目正式簽約啟動。
課題組以“辦案最公、用時最少、老百姓司法獲得感最強”為設計目標,根據需求導向,選取了台州7家富有代表性的民營企業開展深度走訪,覆蓋了涉訴與未涉訴企業、上市企業與中小企業,採集不同市場主體的多元司法需求。還分別在浙江省高院、浙江省工商聯、全市若干律師事務所、各基層法院開展調研座談,聽取各方意見建議。
歷經8個多月,民營經濟司法服務指標體系正式問世。第一稿最終確定“訴源治理”“司法護航”“綜合效能”為3個一級指標,同時下設“糾紛源頭預防”“糾紛多元化解”“訴訟‘一件事’”等15個二級指標。同時,設立具有台州特色的“行政機關協同度”“法律職業共同體協同度”“金融機構協同度”等72個三級指標。
“為確保指標體系的可行性,課題研究期間直面司法服務工作的‘痛點’‘堵點’,積極回應市場主體的關切。”台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周慶介紹,部分三級指標直接針對現實中的矛盾和難題,比如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前提下,設定“破産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等指標,推動優化市場出清效率;針對市場主體反映司法實踐中訴訟保全欠到位欠及時的問題,專門設定“保全實效性”“保全及時性”指標。
在保障評估民營經濟司法服務水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上,課題組在體系設計上,採取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的國際通行方式,定性指標45個,佔比62.5%,定量指標27個,佔比37.5%。權重設計則採取德爾菲專家調查法,確保權重配比的合理性。
“我們計劃持續按年進行跟蹤評價,努力將台州民營經濟司法服務指數打造成具有台州法院辨識度的工作特色,為新時代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貢獻臺法元素。”周慶説,接下來,將委託權威機構牽頭對台州法院民營經濟司法服務水準進行測評,最終得出台州民營經濟司法服務指數。
來源: 台州新聞客戶端 | 撰稿:何賽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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