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我市審議通過《台州市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明確從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現制度政策統一、基金統收統支、管理服務一體。
據了解,我市醫療保險此前按縣(市、區)各自統籌,這意味著,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水準、待遇保障水準、經辦管理程度等,均存在不同的政策和操作口徑。
此次統籌,旨在建立市域範圍內權責對等、待遇享受公平、經辦服務無差別的高品質醫療保障體系,通俗來講,就是實現“同城同待遇”,不斷提升我市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哪些需要市級統籌?首先統一的是制度政策。接下來,我市將統一參保範圍、籌資標準、保障待遇、支付方式、價格和招採管理,做到全市範圍內執行統一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實現參保人依法公平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基金統收方面,在統一基金預決算、基金收支、責任分擔的基礎上,台州將建立市與縣(市、區)基金風險責任分擔機制,提高基金整體抗風險能力,增強醫療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
至於管理服務,需要統一協議管理、經辦服務、資訊管理、職責管理,持續深化醫保領域數字化改革,完善經辦管理服務,實現全市範圍內管理服務同質化。
來源: 台州網 | 撰稿:王艷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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