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然而有人卻在酒駕後主動報了警。11月13日,仙居縣公安局田市派出所就遇到了這樣一位車主。
當晚9時許,田市派出所接到孫某的報警,稱其在田市鎮東周加油站附近,有人攔著不讓他走。
接到報警後,該所值班幹警徐欖等人立即趕往現場。途中聯繫孫某,他稱離開東周加油站邊上的朋友家,已經開車到了田市某賓館。
在賓館,徐欖等人見到了孫某。了解情況過程中時,大家發現孫某滿臉潮紅,前言不搭後語,張口更是散發著一股衝鼻的酒味。
喝成這樣還自行駕車?大家判斷,孫某可能涉嫌酒後駕駛。為了穩定孫某的情緒,遂以調查警情為由將其帶回派出所,期間通知了白塔交警中隊民警前來處置。
經現場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224mg/100ml,孫某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
原來,孫某是江蘇連雲港人,當天晚上到東周加油站旁一好友家中參加聚會,席間喝了不少酒。散場時,孫某執意自行開車離去,好友極力勸阻,卻不料在酒精的刺激下,孫某一氣之下就報了警。
目前,孫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來源: 台州日報 | 撰稿:通訊員胡露霞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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