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了《關於推動商貿業提質擴容和促進消費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商貿企業培育、商貿企業升限納統、開展促消費活動、拓寬銷售渠道、鄉村商貿發展、創牌創優等六方面予以獎補。這也是台州市出臺的首個商貿業專項産業政策。
據悉,該政策是為了加快培育商貿流通主體,促進商貿業高品質發展,激發居民消費潛力,加快推進我市“雙迴圈”節點城市建設。
“現代商貿業的繁榮和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區域經濟的活力。台州是民營經濟發祥地,歷來有重商興商的傳統,近年來出臺了不少鼓勵商貿業發展的政策,但前期的獎勵政策都是整合在服務業政策之中的。此次專項政策的出臺,表明我市對商貿業發展和促消費工作的重視達到了新高度。”台州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説。
整體來看,該政策除了涉及面廣、惠及企業數量多等特點,最明顯的是獎補力度非常大。“比如《意見》第二條‘鼓勵商貿企業升限納統’中,對當年納統的商貿(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最高一次性獎勵可達近100萬元。這無論是相較于周邊地市的相應政策,還是相較于我市原先服務業的對應政策,都是很大的力度,對鼓勵培育新生的商貿業企業力量有促進作用。”該負責人介紹。
據統計,截至今年三季度,我市登記在冊的批發零售企業共有76960家、住宿餐飲企業2903家,其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分別為1554家、288家。“這些企業都是該政策的適用對象,對於納統銷售額及總比增速達到一定標準的批發、零售企業,當年首次納統的批零住餐企業,獲評‘老字號’的主體等等,都將給予獎勵。”該負責人説。
除了對商貿行業的支援,政策還圍繞省委省政府有關促消費的工作部署,緊貼消費提升的需求,挖掘消費高品質發展潛力。“在開展促消費活動、打造消費新場景方面,該政策引導相關主體順應消費需求的新變化,積極從多渠道增加優質産品和服務供給,發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該負責人表示,消費作為“三駕馬車”之一,是穩增長的重要基礎,只有維持了持續穩定增長的消費需求,才能使供給持續不斷地加以釋放。
來源: 台州日報 | 撰稿:施煒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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