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新車,絕大部分車主都是愛護有加,稍有剮蹭,便心疼不已。可在近日,市民葉女士愛車停在小區外的公共停車位上,恰巧被脫落的外墻墻體砸到。愛車“很受傷”,這讓她很鬱悶。
車主:新車停車位,意外被脫落的外墻砸中
2018年,葉女士購買了椒江海天苑小區的房屋。由於面積較小,加上小區售賣的停車位緊俏,她沒有買産權停車位。
今年11月11日,她如往常一樣,將買來不到一年、未滿3000公里里程的新車,停在小區外的免費公共停車位上。“當晚6點左右,警察聯繫我,説我的車子被外墻掉落的墻體砸了。”
一聽到這個消息,葉女士馬上趕到現場。“樓下商鋪的楊師傅最先發現我的車子被砸,第一時間幫忙報警,並聯繫物業。當我到的時候,物業工作人員還沒來,我就聯繫物業趙經理。他過來帶我上樓找業主,看是哪家外墻脫落。”
“為了防止外墻再次掉落,我將車子挪到其他停車位上。”葉女士稱,修理費大概要1500元。“物業一直拖著不處理,沒有任何賠償説法,車子到現在也沒有修。”
商家:掉下來的墻體,差點就砸到人
11月16日,記者來到事發現場,該停車位停著車。在靠近商鋪遮陽傘一側,則拉起一個小範圍警戒線,並提示“高空墜物,不要靠近”。
而葉女士的車,看著外觀損壞並不是很嚴重,駕駛員這邊的車門有些磕碰。因為是新車,她很心疼。
回憶起當天的情形,楊師傅仍心有餘悸。“當時,有工作人員坐在遮陽傘下吃東西,外墻墻體突然就掉在遮陽傘上,再彈到車上。還好三樓有個小跳臺一樣的結構,起到一定阻力,不然直接砸下來,遮陽傘根本抵擋不住,很可能砸到人。現在,店外不讓坐人,我們也引導顧客從臨街的正門進出。”
根據指引,記者找到脫落的墻體,大小和成年男子攤開的手掌差不多大,厚一到兩釐米,已摔成六七塊。“從十幾樓掉下來,這如果砸到人,後果不堪設想。而且現在小區房屋外墻,仍有一大塊墻體搖搖欲墜。我們也和物業説了,只是這麼多天了,還是沒有人來處理。”
物業:修理費讓車主找保險公司處理
帶著放大拍攝的外墻“定時炸彈”照片,記者找到物業經理趙先生。經過反覆確認,他告訴記者:“這是外墻的裝飾線條,主要是為了美觀。物業也關注到了這個問題,已聯繫師傅前來修理,估計這幾天就能修好。以後,我會讓保安加強巡邏,多關注外墻,以便及時發現並處理問題。”
對於車輛被砸的後續處理問題,趙先生説:“物業10月才入駐小區,沒有收取車輛管理費。車輛又是停在小區外,停車位也不是小區的,況且外墻脫落也是不可控的。所以我和業委會商量過,修理費讓車主自己走保險。”
當記者詢問業委會主任聯繫方式時,趙先生表示沒有。物業的處理態度,讓葉女士不滿。“我是不會走保險的,如果走保險,明年保險費用就會增加。”
律師:可根據小區協議約定追責
那麼,這筆修車費用該由誰承擔呢?就此,記者採訪了浙江海貿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曹理尚。
根據《民法典》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挂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為外墻是小區的公共部分,可以查看業主與物業簽訂的協議。如果協議中約定物業部門對公共部分負責維修和管理,那麼由於物業部門沒有做好維修和管理,應當由物業部門賠償。如果業主與物業沒有約定,那麼由該幢房屋的所有業主共同承擔責任。”曹律師進一步解釋道,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內的,業主或物業部門承擔責任後,可以再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來源: 台州晚報 | 撰稿:項弋淩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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