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天臺召開深化訴源治理暨“共用法庭”建設工作推進會,並舉行始豐街道“共用法庭”揭牌儀式。至此,天臺15個鄉鎮(街道)“共用法庭”已全部建成,轄區群眾將在最近的距離、最短的時間得到最便利的司法服務。
在農村、偏遠地區,有訴訟需求卻不懂網際網路操作的群眾不在少數,他們無法第一時間享受到數字化改革帶來的訴訟便利。而“共用法庭”就是依託鎮街村社、行業組織的現有硬體設施,以“不增編、不建房、快落實、廣覆蓋”為原則,在鎮街、村社全面設立“共用法庭”辦公點。
辦公點內除了相關的硬體設備,每個“共用法庭”配備一名聯繫法官和一名庭務主任,聯繫法官由天臺法院法官或法官助理擔任,主要負責指導調解、訴訟服務、法治宣傳、協調聯絡等工作。庭務主任由村居幹部、基層網格員、調解員、律師、協會負責人等擔任,負責“共用法庭”日常管理、維護和服務,引導群眾訴前調解,幫助辦理網上立案、線上庭審等事務,以此建立起“信訪打頭、調解為主、訴訟斷後”的“最小支點”。
“當事人可借助移動微法院在‘家門口’獲得網上立案、參加調解、線上庭審、申請執行等多個司法服務。”天臺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依託“共用法庭”,“訴前-訴中-訴後”全鏈條、集約化、一站式的矛盾糾紛化解體系正逐步形成。
據悉,11月底前,天臺法院將上線113個村社“共用法庭”和旅遊共用法庭、汽車用品行業協會共用法庭等2個特設“共用法庭”,今年年底實現“共用法庭”全域覆蓋。
來源: 台州日報 | 撰稿:通訊員張夢瑤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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