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入住原本是件高興的事兒。但近日,胡女士卻因為樓頂閣樓出租問題而煩惱不已。
今年8月,胡女士花了一百多萬元,購買了路橋鵬盛嘉苑小區6樓的一間房屋。“6樓上面還有一間閣樓。我買房時,賣方口頭説,他的前一任房東阿婆答應把閣樓配給他,而他會把閣樓給我。”
“可我後來了解到,賣方當初買房時是一次性付款的。賣房的阿婆覺得房子賣便宜了,反悔給閣樓。而賣方買房裝修好後,沒有住在小區,阿婆就搭了木樓梯,通到閣樓,還將閣樓出租了。”胡女士稱:“閣樓裏不僅住了人,還在燒飯,安全隱患不小。我向相關部門反映後,租客搬走了,可最近又有人住了進來。”
為此,胡女士多次找阿婆溝通。“阿婆説閣樓是公家的,那我也同意。但私搭的樓梯屬於違章建築,我希望她把樓梯拆了,大家都不要再使用閣樓,可她又不願意。”
11月7日,記者來到小區,看到閣樓大門緊鎖,沒有人開門。而胡女士提到的阿婆也已不住在小區裏,未聯繫到人。
據知情人士介紹,小區建房已有十幾年,建造時,多數6樓頂層就帶有閣樓,只是房産證上沒有標注。一般房屋轉讓時,會在合同上寫明是否帶閣樓一起出售,如果有閣樓,相應價格也會高些。“我們村裏人都知道,阿婆在轉讓房屋時,並沒有出售閣樓。”
11月8日,記者向路橋區桐嶼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陳恩法了解情況。他告訴記者,業主也向街道反映過。“我們工作人員到現場看過,閣樓沒有住人。如果涉及房屋買賣的合同問題,則建議她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隨後,記者也將情況反饋到路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桐嶼中隊的中隊長王崇正稱,該小區的閣樓性質類似于商品房的閣樓,交房時就帶有閣樓。
“小區裏有多幢存在後加樓梯,通向閣樓的情況。一般都是6樓連帶著閣樓,分開的情況不多見。按照相關出租房規定,閣樓是不允許住人的。”王崇正表示,接下來,他們會到實地查看,再根據情況處理。
來源: 項弋淩 | 撰稿:台州晚報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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