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毒品,大家都避之不及,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各種新型毒品經過喬裝打扮,極具隱蔽性和誘惑性。近日,椒江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一起販賣毒品案中的電子煙油,就屬於新型毒品的一種,其中檢測出含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
2002年出生的小柯案發前是椒江某酒吧員工,初中畢業後就開始在各地打工。去年年底,小柯在寧波打工時遇到熟人小王(另案處理),得知她在售賣電子煙油和電子煙桿。
今年年初,小柯向小王收購電子煙油,也開始在朋友圈賣了起來。7月份,小柯添加了一個老鄉小蔡的微信。當月17日,小柯在某酒吧的地下停車場,將一瓶電子煙油(凈重3.46克)以人民幣400元的價格販賣給小蔡。案發後,公安機關在小柯的住處查獲了一根電子煙桿。
據小柯供述,她曾在網路上搜索過關於電子煙油的情況,知道裏面是含有合成大麻毒素成分。她也曾吸食過該電子煙油,吸食過後感覺很上頭,類似于醉酒的症狀,且會維持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的亢奮狀態。小柯為了高額利潤,就在微信上明目張膽地銷售。
因小柯具有坦白情節,且自願認罪認罰,日前,椒江區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小柯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人民幣1000元。
檢察官提醒,新型毒品形態各異,善於變化偽裝,迷惑性強,除了本案中的“上頭電子煙”形式外,也常常以糖果、爆米花、奶茶等形態出現。廣大青少年要提高警惕,遠離“上頭電子煙”等新型毒品,千萬不要因為一時好奇,讓自己與家人悔恨終身。一旦發現網路上有人售賣此類産品,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來源: 台州日報 | 撰稿:通訊員李佳敏 張瑩倩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話: 057187567897 京ICP證 040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