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台州市召開台州沿海高速“提速120”新聞發佈會。會上表示,G1523甬莞高速公路(台州沿海高速)K94+662——K203+788.037段提高運作速度的方案已經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批准同意,該路段小型載客汽車標誌速度調整為120km/h,其他車型維持原運作速度不變。道路相關安全設施經安全評估、專項設計、工程驗收完畢,已具備提速的相關要求。
經相關部門會商,運作速度調整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9月1日——9月5日陸續對全線道路和車道限速標誌牌進行更換,更換期間行車速度以道路和車道實際限速標誌為準,請廣大駕駛員注意行車速度與安全。
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由台州灣大橋及接線工程、三門灣大橋及接線工程(台州段)組成,全長約109公里,是台州市境內第一條六車道高速公路,設計線形指標較高,各項安全設施均按照國家最新標準規範要求設置,設計速度為100km/h。台州沿海高速作為國家高速公路甬莞高速的組成路段,對完善區域高速公路網、提高港口集疏運能力,加強長三角、浙江沿海地區之間的交通聯繫,促進台州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意義。自2019年1月16日開通以來,沿海高速已平穩運作兩年多時間,具備良好的提速基礎條件。
提速範圍
本次提速範圍為台州沿海高速三門蛇蟠互通至溫嶺燕山隧道路段,小客車標誌速度從100km/h調整為120km/h。
(一)溫州方向除項目起點至蛇蟠互通入口路段、健跳互通入口至大沙灣隧道出口路段、岙裏山隧道路段、頭門港南樞紐入口至台州灣大橋路段以及燕山隧道入口至田西隧道出口路段的小客車標誌速度保持100km/h不變,其他路段小客車標誌速度調整為120km/h;其他車輛維持原標誌速度不變。
(二)寧波方向除田西隧道入口至燕山隧道出口路段、台州灣大橋路段、浦壩港入口至岙裏山隧道出口路段以及大沙灣隧道入口至隧道出口路段、蛇蟠互通入口至項目起點路段的小客車標誌速度保持100km/h不變,其他路段小客車標誌速度調整為120km/h;其他車輛維持原標誌速度不變。
(三)田西隧道以南路段待樂清灣大橋及接線工程提速時同步實施。其他車輛維持原標誌速度不變。
提速後,高速公路行車需注意以下幾點:
1、提速更要控速。交通事故有句俗話,十次事故九次快,沿海高速即將提速至法律規定的最高限速值120km/h,如果再超速行駛的話意味著車輛行車安全風險將進一步增加,一旦發生事故將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因此,在高速公路行車一定要控制好車速,並且根據自身車況和道路行駛環境實際情況適當減速,嚴禁超速行駛。
2、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提速後意味著道路上的車輛整體車速會提高,車輛超車、變道等過程中,對於駕駛人的操控要求進一步提高,同時隨著車速的提高,人的眼前視線將會變窄,這就要求駕駛人的注意力需要高度集中,提前獲取前方路況資訊和道路周邊標誌標牌的內容,提升行車安全。
3、安全帶保安全。高速公路上一旦發生事故,係好安全帶是最重要最直接的保命方式,否則極易被甩離座位或甩出車外,造成致命的傷害。需要強調的是,要規範使用安全帶,切勿為了應付檢查或不正確使用導致在緊急情況下無法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
4、保持足夠車距。從汽車工程技術上講,當同樣的車輛行駛速度增加一倍後,其剎車距離要增加4至6倍。根據實驗研究,一輛普通家庭轎車從速度100km/h到停止要50米距離,而從速度120km/h到停止則要100米距離,距離增加了一倍,加上行駛過程中人的正常反應時間,建議在120km/h速度行駛時要確保與前車保持15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5、遇事故“車靠邊 人撤離 即報警”。高速公路上一旦發生事故或車輛故障後,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車靠邊 人撤離 即報警”這九個字,尤其是道路限速提高後,駕駛人發現前方異常情況的反應時間變長,剎車距離增加,導致發生二次事故的風險隨之上升。因此,發生事故後,車輛能開的情況下一定要先移至路側安全地帶或就近出口,車上人員撤到護欄外等安全地帶,並馬上報警。車輛不能開的情況下,首先將車上人員撤至安全地帶並報警,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車輛後方150米以上距離設置警告標誌。
6、確保車輛機件性能完好。當車輛行駛速度提高後,對機件的性能要求進一步提高,車輛在上高速前要提前檢查輪胎、燈光、剎車狀況。
7、掌握惡劣天氣行車知識。沿海高速部分路段處於海灣區域,一年當中出現起霧、強風、短時強對流、颱風等惡劣突發天氣的情況較多,行車過程中要實時留意路面情報板提示資訊,遇惡劣天氣時要及時減速並就近駛離高速,遇下雨天氣時,務必要減速行駛,確保安全行車。
來源: 浙江日報 | 撰稿:徐子淵 通訊員 陳俏超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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