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告
為切實加強疫情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斷疫情傳播渠道,科學精準有效防控疫情,堅決防止疫情輸入、輸出和擴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請廣大市民群眾堅持非必要不離紹,確需離紹的需憑健康碼綠碼通行,全程做好個人防護。
二、暫停舉辦大型會議、活動、論壇、培訓、演出、展銷促銷等;暫停遊園、廟會、集市、民俗、廣場舞等群眾性活動。
三、各類藥店暫停銷售退熱、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類藥品,發現購藥人有發熱等可疑症狀的,要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報告。對該報告不報告的一律予以關停,造成疫情傳播後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福利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精神衛生機構實行全封閉管理,禁止人員進出。養老機構暫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視活動。公安司法行政監所實行全封閉管理,暫停直接接觸的家屬探視。
五、景區景點要嚴格落實限量、預約、錯峰要求,實行分時預約、掃碼(健康碼、行程碼)進園,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50%,並嚴格控制暫態流量;暫停景區景點內部表演;禁止組織跨界旅遊。地鐵、計程車、公交車等各類交通工具要採取限流措施,並嚴格執行“亮碼、測溫、戴口罩”的防控要求。
六、倡導各類社會組織不舉辦聚集性活動,倡導廣大市民群眾樹立節慶文明新風,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宴會不辦,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七、請廣大市民群眾密切關注陽性感染者相關資訊,如與陽性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應當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工作單位報備,並配合落實防控措施。如出現發熱、幹咳、乏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症狀,請勿自行服藥,需佩戴口罩儘快到就近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排查和就診,就診過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並主動告知旅居史、接觸史。
八、嚴禁惡意造謠傳謠、謊報瞞報疫情、發佈不實資訊。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所有在紹單位和人員均應嚴格遵守,對違反公告規定的,依法追究責任。
紹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8日
來源: 浙江日報 | 撰稿:金漢青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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