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江一男子從疫情中風險地區回衢江後,刻意隱瞞行程,有意回避公安、疾控部門的流調電話,私自外出閒逛,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據公安部門查實,衢江一男子魏某于2021年12月31日晚從寧波北侖返回衢江,當時寧波北侖已檢測出有新冠病毒陽性患者。2022年1月1日上午,衢江區疾控中心接到寧波北侖的流調通告,立即致電魏某告知其按要求做好隔離並配合流調工作。魏某在明知有寧波北侖旅居史的人員返衢後需要做好居家隔離並向所在村社組織報備的情況下,為躲避隔離,拒不執行政府防疫決定、命令,刻意隱瞞自己的行程,有意回避接聽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衢江區疾控中心及政府防疫工作人員的流調電話,且未經允許私自外出閒逛至當晚7時許,直至被衢江區疾控中心人員發現,並立即對其採取隔離措施。
2022年1月19日,魏某因拒不執行在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疫情當前,請廣大人民群眾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實説明旅居史,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來源: 衢州日報 | 撰稿:通訊員 金小路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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