鋻於寧波市、紹興市疫情形勢變化,經衢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研判,報請指揮部同意,決定從12月21日14時起,對涉寧波市、紹興市人員健康管理措施進行部分調整,具體如下:
1.對寧波市鎮海區蛟川街道來衢返衢人員,實施“14+7”管理,對鎮海區除蛟川街道以外區域人員實施“2+14”管理。對寧波市除鎮海區以外區域來衢返衢人員不再實施“2+14”管理。
2.對紹興市越城區來衢返衢人員不再實施“14+7”管理,對紹興市除上虞區以外區域來衢返衢人員要求提供 48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陰性者不再實施 14 天日常健康監測管理。
來源: 中國網 | 撰稿:健康衢州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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