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山市民張先生致電本報報料:之前我看新聞上説現在酒店房間不能放一次性洗漱用品了,不過前幾天我到衢江開會,進房間就看到了一次性洗漱用品,這個好像不太符合規定。
11月20日,記者來到張先生所反映的酒店,它位於衢江區求真路,全名叫思泊客酒店。記者以“入住”為由,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分別走訪了沒有客人入住、面積不同的兩間標間,記者看到,密封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就擺放在洗漱臺上,外包裝上還印有酒店名稱。
▲一次性洗漱用品已經放在了洗漱臺上
“現在房間不是不能放一次性洗漱用品了,你們這裡還能放?”記者問,工作人員一副淡然的表情並表示:“這個情況我不清楚。”
求真路附近聚集著不少酒店,記者先後走訪了創e家萊曼酒店、百越酒店,同樣發現類似的情況,值得一提的是,後一家酒店甚至將洗漱臺上的一次性洗漱用品拍成照片,作為宣傳照放到某商旅訂票APP。
事實上,不光光是衢江區,記者之前在開化縣走訪時,也看到了相同的場景。在開化弗蘭克酒店,記者在一間客房內看到,在沒有客人入住的情況下,該酒店將一次性洗漱用品放在洗漱臺上。
賓館(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這是有明文規定的。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第21條就有明確要求。
來源: 衢州晚報 | 撰稿:方俊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話: 057187567897 京ICP證 040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