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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扔木板獲刑 衢州首例高空拋物案宣判
發佈時間:2021-07-08 15:29:37    

  高空拋物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這種行為不僅可能給他人造成危險,同時也極有可能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

  7月6日下午,柯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衢州市首例高空拋物罪案件,被告人方某因犯高空拋物罪,被依法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10個月,並處罰金3千元。

  為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柯城法院通過巡迴審判的方式,將此次庭審現場設在衢州市柯城區白雲街道陽光社區一小區內,並聯合衢州市“紅色物業聯盟”邀請了一批附近小區居民參與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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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兩口帶孫子出門散步

  差點被樓上扔下的木板砸中

  2021年4月28日下午4點多,衢州市民老陳及其老伴帶著孫子出門散步,剛走出居民樓的單元門,他們就發現天下著小雨,於是往後退了一步。萬萬沒想到,正是這一步讓他們堪堪躲過了一場“從天而降”的災難。因為當時突然從樓上扔下來的木板,正好砸在了他們原先站著的地方。

  這一幕,著實讓老陳有些心驚膽跳,他趕緊向樓上大聲喊叫“別扔了”。可緊接著,又有木板從樓上扔了下來。氣呼呼的老陳立馬跑到樓上查看,發現這些木材是該居民樓4樓一位業主的父親方某扔下來的。

  後經調查發現,案發時,方某在家中清理裝修垃圾,其不顧樓下人員的安全,在未設置警戒線和提示語的情況下,從3樓到4樓的轉角處,將重量為695克至1135克不等的多塊木板隨意扔到樓下。

  方某高空拋物的現場,正好是人員出入的單元門樓梯口,且前方就是居民通行的道路,案發時有多名人員途經此處,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萬幸的是,方某的行為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産損壞。

  雖然方某在案發後向老陳一家進行了賠禮道歉,並取得了諒解,但其行為已涉嫌犯罪。6月11 日,柯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高空拋物罪,依法對方某提起公訴。

  高空拋擲木板者被依法判刑

  小區居民在旁聽中學習法律知識

  7月6日下午,柯城法院對本案進行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方某從建築物高層拋擲裝修垃圾,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高空拋物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鋻於本案被告人方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綜合其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社會危害程度等情況,柯城法院最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刑事案件進社區開庭審理,小區居民在家門口就能旁聽,還能通過發生在身邊的案件學習法律知識,對高空拋物罪有了更深刻理解,這樣的辦案方式很不錯。”庭審結束後,一位參與旁聽的居民表示。

  “此前,柯城法院巡迴審判主要針對傳統民事案件,此次我們根據實際情況,將部分刑事案件納入巡迴審判,通過走進社區開庭辦案,目的就是為了更好地擴大普法宣傳效果,更有效地震懾一些違法犯罪行為。”柯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徐露露介紹。

  據了解,今年以來,柯城法院積極開展“我進村社來開庭”普法系列活動,截至目前已進行巡迴審判、巡迴調解等60余次,通過以案説法、以案普法,切實將普法工作融入審判職能中,增強了群眾對法院審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援,進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法官提醒:

  近年來,高空拋物行為造成人員傷亡、財産損失的事件屢屢發生,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也極易引發社會矛盾糾紛。守護我們“頭頂上的安全”,除了需要法律法規的約束,也需要社會公眾的共同努力,希望大家從自身做起,共同規勸和制止高空拋物等各種不文明甚至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

來源: 浙江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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