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寧波市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切實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
寧波市一方面研究出台中小學教師課後服務師資薪酬補助辦法,明確提出實施彈性上下班制、合理均衡配置師資、加強教師後勤服務保障、保障教師身心健康等舉措;另一方面,梳理中小學教師承擔的各類干擾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額外負擔,比如名目繁多的督查檢查項目,交叉重復甚至隨意佈置的各類調研、統計、資訊採集等項目,向中小學校和教師攤派的各種過重非教育教學任務等,分類列出減負清單,以切實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把寧靜還給學校,讓教師安心、靜心、舒心從教。
教師負擔過重,一定程度上是在日常教育教學外,承擔了許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
寧波市從嚴格規範督查檢查考評、社會事務進校園、調研統計等多方面,出臺15條減負清單,統籌發力,層層傳導,壓實責任,切實破除干擾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障礙,建立良好的教育治理生態。
嚴格控制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總量和頻次。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未經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黨委審批並列入清單管理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一律不得開展。
嚴格規範社會事務進校園活動。實行審批制度,未經縣級以上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並列入清單管理的活動,一律不得安排進校園;未經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不得擅自進校園指導教師開展相關工作。
嚴格限制和規範對中小學教師的借用抽調。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對於借用或抽調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務的,須經教育行政部門報同級黨委審批同意,借用或抽調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嚴禁未按程式私自借用或抽調中小學教師。
同時,未經同級政府統計部門審批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不得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未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不得開展針對中小學教師的調查調研等活動,也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學教師參加各類社會性評比、知識競賽、文藝匯演等活動。
此外,堅決杜絕向中小學校和教師攤派與教學職責無關事務,嚴厲整治網路平臺學習使用形式主義,合理安排專項任務,嚴格規範中小學校和教師考核評價方式,嚴格規範教師資訊採集和使用,嚴格規範工作文件。
今後,不得要求教師參加教育、人力社保部門年度培訓計劃以外的,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外的線上線下教師培訓和教研活動,原則上不得要求教師參加非教育教學方面的會議;不得讓中小學校和教師重復或多頭填報表格,撰寫提交教學案例、自查報告、工作總結等材料。
文件還強調各級黨委、政府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鉤,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同時,嚴格規範各類示範建設活動。未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不得組織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示範(特色)學校、基地(營地)、先進典型等各類評級活動。
來源: 寧波日報 | 撰稿:蔣煒寧 通訊員 張土良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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