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12時許,慈溪市疫情防控辦發佈通告,通報上虞確診病例鐘某在慈溪活動的相關軌跡。
通告稱,12月13日6時,紹興發佈病例48-61活動軌跡,其中病例56鐘某在慈溪有活動軌跡。具體情況如下:
鐘某于12月2日8時-20時,在慈溪市城北水廠上班,下班後在慈溪市城北水廠休息未外出;
12月3日8時-18時,在慈溪市城北水廠上班,下班後返回上虞;
12月4日20時-5日8時,在慈溪市城北水廠上班,12月5日8時離開慈溪返回上虞老家,之後鐘某一直在上虞,未來過慈溪。
根據流調結果顯示,12月6日,鐘某與一上虞確診病例有過接觸,12月10日被作為密切接觸者在上虞進行集中隔離,12月11日上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陽性。接報後,慈溪已第一時間部署落實相應疫情防控措施,對鐘某有關的重點人員和環境場所物品進行了採樣,共採樣人員54人,環境標本25份,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慈溪市疾控中心與上虞有關部門進行了核實,上虞當地推斷鐘某在12月6日與已確診的病例有接觸而造成感染。
慈溪市疫情防控辦提醒廣大市民無須恐慌,不信謠、不傳謠。自覺做好個人防護,強化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一米線、文明用餐等健康生活方式。
來源: 浙江日報 | 撰稿:周松華 王丹靜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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