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仍然嚴峻,為切實阻斷疫情傳播渠道,科學精準有效防控疫情,10月21日,寧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工作提示,要求涉疫城市來甬返甬人員須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
按有關規定,從即日起恢復社區、單位、學校、機場、高鐵、地鐵等交通場站、公共服務場所、公共交通工具等查驗行程碼,實行健康碼、行程碼兩碼聯查。有境內疫情發生的設區市(直轄市為所在區縣)來(返)甬人員(已按規定納入管控的人員除外,下同),無法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應在抵甬24小時內到核酸檢測綜合服務點免費接受一次核酸檢測。
自10月22日起,從內蒙古阿拉善盟,甘肅蘭州市、張掖市、嘉峪關市,寧夏銀川市、吳忠市來(返)甬人員經機場或火車站抵甬時,如無法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引導至機場或火車站臨時核酸採樣點進行核酸採樣檢測。
近14天內有境內疫情發生設區市(直轄市為所在區縣)旅居史的來(返)甬人員,立即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報告,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並儘快到就近核酸檢測綜合服務點免費接受一次核酸檢測。
各地要結合小週期滾動排查,加大力度重點排查近14天有陽性病例發生設區市(直轄市為所在區縣)旅居史的人員,儘快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寧波市核酸檢測綜合服務點(免費)分佈一覽表
如不便前往免費核酸檢測點,您也可以就近前往以下收費檢測點檢測。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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