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富姐”吳英,雖然至今還在監獄服刑,但她向法院提交的一紙離婚訴訟,再次引發社會關注。
10月30日,紅星資本局從吳英的代理律師呂海波處獲悉,吳英在監獄中要求與丈夫周某離婚,原因是周某在沒有和她離婚的情況下,跟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子。吳英認為雙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請求法院判決她與周某離婚,同時對5.9億元的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平均分割。
呂海波告訴紅星資本局,該案已于10月25日獲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立案。
紅星資本局多次嘗試聯繫吳英丈夫周某,但其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的狀態。不過,周某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自己早已提出過離婚,最後均撤訴。“她在裏面多少年了,我在外面也要生活。”周某稱。但對於近6億元的夫妻共同債務,周某並未提及該如何分擔。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此次離婚訴訟,法院已經駁回了免交訴訟費的請求,要求吳英先交納近300萬的訴訟費。
吳英是誰?
25歲成億萬富姐,28歲成“死囚”
公開資料顯示,吳英1981年出生於浙江省東陽市,父親曾是一個包工頭,母親在家務農。
吳英是吳家第四個女兒,從小學習出色,不怕吃苦,但初中畢業後不願繼續讀書。吳英先是去學習美容技術,僅僅一年多後,年僅15歲的吳英就在寧波慈溪與人合夥開了一家美容店。
半年多之後,吳英又回到了家鄉的東陽市技校就讀,但壓抑不住經商念頭的她很快又一次輟學。2000年,吳英認識了丈夫周某。兩人成婚後,吳英便在家附近新開了一家“貴族美容美體沙龍”,並靠“羊胎素”賺了第一桶金。
之後幾年,吳英在商業擴張上高歌猛進,先後接手東陽喜來登俱樂部、創辦千足堂理髮休閒屋,成為東陽小有名氣的“富姐”。2006年,年僅25歲的吳英登上福布斯中國女富豪榜第六位,成為中國當時最年輕的女億萬富翁,一時風頭無兩。
然而,2007年2月,吳英的命運陡轉直下,她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逮捕。
2009年,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吳英死刑。吳英上訴,二審裁定維持原判。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後,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2014年7月,吳英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2018年3月,吳英被依法減為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目前,吳英仍在浙江省女子監獄服刑。
為何提離婚?
感情破裂,丈夫已與別人同居生子
在吳英向法院提起的離婚訴訟中,吳英詳細解釋了離婚理由:“周某和別的女人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2012年11月份,兩人生了一個兒子剛好滿月……”
吳英稱,自己剛開始還不相信,最終在周某來探望時,她才確定了此事。“在會見時,我問周某有沒有此事,周某沒有否認。”吳英提出,周某的行為嚴重傷害了自己,兩人根本無法和好,雙方的感情完全破裂,為此請求法院判決兩人離婚。
吳英的離婚起訴狀
對於吳英的訴求,周某在接受採訪時稱,其在2012年和2021年兩次主動起訴離婚,但最後均無奈以撤訴告終。
紅星資本局檢索到一份發佈于2021年9月8日,案號為“(2021)浙0783民初4746號”的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顯示,作為原告的周某于9月7日主動撤銷離婚訴訟,法院“應予准許”。
周某此前提起的離婚訴訟
吳英的起訴書稱,2012年,周某曾來監獄提過離婚的事。
“她在裏面多少年了,我在外面也要生活。”周某表示。對於與別人同居生子的問題,周某在採訪時未作否認。
近6億債務如何分擔?
吳英稱是共同經營所欠,應平均分割
起訴書中,吳英要求丈夫周某共同分擔5.9億元的債務。她認為,這些債務均是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共同經營所欠下的。
吳英透露,2003年至2005年,其在東陽開辦了美容美體沙龍、喜來登俱樂部、理髮休閒屋等;2006年4月成立本色商貿有限公司;2006年公司名稱變更為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她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而周某任副董事長。
與此同時,吳英還稱,本色公司管理均由周某負責,公司財務的簽字只需兩人其一即可,而周某每月的工資也是在該公司領取。“期間,周某還和公司相關人員,向50名貧困生捐款50萬元作為學費等。”
為此,吳英認為,依照法律規定,公司經營期間的債務,是自己與周某婚姻存續期間共同經營本色公司所欠,屬於共同債務,“我有權要求對5.9億元的債務,一人一半在判決離婚的同時進行分割。”
對此,周某也並未在採訪時進行回應。
申請免交訴訟費被駁回
代理律師:吳英交不起只能視為撤訴
雖然離婚要經過雙方當事人的認可。但是,在此次離婚中,法院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紅星資本局獲得的一份案號為“(2021)浙0783民初10582號”的通知書中,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指出,吳英與周某離婚糾紛一案,現已立案,案件受理費為2989000元
“訴訟費是法院根據起訴標的計算出來的。”呂海波告訴紅星資本局,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産分割,財産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對應此次吳英提出的共同債務59794萬元,因此案件受理費達到約300萬元。
“限你于收到本通知書次日起七日內向本院預交。”法院表示,“若未交納,將按撤回起訴處理。”
吳英的代理律師吳海波告訴紅星資本局,他們向法院申請過免交訴訟費,理由是“吳英仍在服刑,沒有任何收入來源。”呂海波稱,“吳英的財産已全部沒收,其情況屬於確實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不過,法院目前已經駁回了免交的請求。
法院駁回免交請求
“如果法院堅持要求交納訴訟費而吳英交不起,此次訴訟只能撤訴。不過,吳英還是可以再次起訴。”呂海波透露,目前暫時還未見到吳英,下一步該怎麼做只有見到後才能確定。
來源: 紅星新聞 | 撰稿:李偉銘 李晨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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