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金華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陶誠華(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誠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杭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20年期間,被告人陶誠華利用擔任金華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金華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金華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市“五水共治”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金華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 中國網 | 撰稿:浙江檢察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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