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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需公示空氣品質報告 杭州住房租賃行業發佈行為規範
發佈時間:2021-12-21 07:43:38    

   為進一步推動杭州市住房租賃行業規範化發展,加強行業自律,12月20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指導杭州市住房租賃管理協會聯合杭州市房地産仲介行業協會、杭州市物業管理協會發佈《杭州市住房租賃行業行為規範》,規定了從業企業運營管理規範、消防安全規範、從業人員行為規範等內容,有力保障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

  《規範》面向杭州全市各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産仲介企業、物業服務企業。

  其中,要求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産仲介企業須履行房源備案制度,將房源資訊及時向杭州市租賃平臺申報,並按要求上傳租賃房源權屬證明、租賃合同等材料;不出租、代理不符合出租條件的房屋;所有租賃住房內統一配備消防四件套,依照規定設置逃生緩降裝置,並加強對租客安全的宣傳工作;落實租賃住房空氣品質主體責任,租賃住房須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相關要求,在杭州市住房租賃平臺、資訊發佈平臺、出租房屋明顯處公示租賃住房室內空氣品質檢測報告。

  此外,《規範》還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加強日常巡查,發現可能涉及不符合出租條件、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違規裝修等行為,應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並反饋至行政主管部門。

  《規範》明確,落實資金監管要求的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産仲介企業從業人員進入物管小區開展住房租賃業務活動時,需持有業主書面或電子授權委託書,佩戴杭州市房地産經紀從業人員資訊卡或出示杭州市住房租賃行業核驗碼(呈綠碼狀態),並遵守物業服務企業的門崗管理規定,主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住房租賃行業核驗碼黃碼企業進入小區從事業務活動時,需持風險提醒告知書進入小區。物業從業人員在完成進出小區登記工作後,應為住房租賃從業人員正常進小區開展業務提供便利,不得收取“看房費”或索取其他不當利益。

  《規範》明確,住房租賃從業人員、物業從業人員、仲介從業人員和市民發現或遭遇違規租賃行為時(包含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可通過杭州市住房租賃管理協會公眾號進行舉報(搜索“杭州市住房租賃管理協會”公眾號,點擊功能表欄“我要投訴”舉報),由杭州市租賃協會自律委員會按《杭州市住房租賃行業自律規範》要求統一處理,並報送至行政主管部門。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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