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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遭陌生人咬傷”男子發聲:被迫取消訂婚,咬人男子至今未道歉
發佈時間:2021-12-13 10:48:52    

  近日,杭州黃先生半夜開車出門,一名陌生男子突然拉他的車門,並竄進車內咬了他十幾口,就連內褲也被男子撕破了。此事迅速引發關注,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晚咬人男子葉某把黃先生誤認成了前女友的新男友,才釀成這樣的意外。目前葉某已被處以行政拘留13日的處罰。

  12日,當事人黃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認為對違法人葉某的處罰過輕,另外葉某必須公開道歉,接下來他會提起行政復議然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咬了十幾口內褲被撕破

  12日,極目新聞記者輾轉聯繫到了當事人黃先生,黃先生詳細講述了當晚的事發經過。9月30日晚11時40分許,家住杭州市余杭區新明半島小區的黃先生身穿睡衣開車出門給車子加油,以備次日趕回江西老家訂婚使用。當黃先生開車行駛在小區內部道路上時,牽著兩條寵物狗的一男一女從路邊慢慢行走至道路中間,並逐漸靠近黃先生的車子,最終擋住了黃先生的去路。無法繼續前行的黃先生只得減速行駛並詢問是否有事,但男女並未理睬他。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卻大大出乎黃先生的意料。

  男子快步來到黃先生車子側方,並伸手用力拉拽車門。因車門上鎖,男子未能如願打開車門,見狀,男子竟直接翻身從車窗竄進車內。更讓黃先生沒想到的是,男子進入車內後,竟直接跪在車子中控板上,用手勒住了他的脖子,並先後用力撕咬他的脖子、耳朵、後脖頸、臉、鼻子等部位。

  黃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當時他係著安全帶,腳踩著剎車,無法全力阻止該男子,當他試圖駐車時,男子還順勢咬住了他的手。“他根本不理我,就是咬。要不是我了解一些防身的知識,把喉結儘量往後縮,恐怕當時就沒命了。”黃先生説起那晚的經歷還有些後怕。

  將近半夜12點鐘,路上的行人很少,黃先生無奈只得向與咬人男子同行的女子求助。男子趁黃先生不注意,直接將黃先生放置在車內支架上的手機扔了出去。

  男子不斷撕咬黃先生,黃先生不斷反抗,整個過程大概持續了近六七分鐘,最終通過女子的協助,主駕駛一側的車門被打開,黃先生才得以從車內逃出。

  隨後,黃先生找到了自己的手機,並撥通了報警電話。見狀,男子又開始搶奪手機企圖阻止黃先生報警,還一度試圖把黃先生的手機扔進河裏。

  “他準備扔我的手機,我就從後面抱住了他,然後他用力抓我的下體,把我的內褲都撕破了。”黃先生説,最終他總算拿到了手機,十幾分鐘後,轄區中泰派出所民警趕到,將他和對方帶至派出所。經民警拍照,黃先生身上共有9處傷口。

  訂婚儀式被迫取消

  “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誰,從來都沒有見過他。”黃先生説,無故被一名陌生男子咬傷,他感覺特別委屈。

  極目新聞記者通過黃先生拍攝的照片看到,黃先生的臉上血跡斑斑,耳朵也被包紮了起來,手臂處有一圈很明顯的牙印。醫院出具的診斷書則顯示,黃先生的傷為皮膚裂傷和皮膚挫傷,另外還存在隱性骨折的可能,醫生建議他到皮膚科、整形美容科門診和骨科門診就診治療。

  截至12月10日,距事發已兩月有餘,至今黃先生的手指、手臂、臉部等部位仍殘留明顯的傷痕。

  “被咬傷後,我休養了半個月,因害怕傷口感染,還打了疫苗。”黃先生説,他是9月1日剛剛入職的,沒想到入職不到一個月就遇到了這事,為了減輕對公司的影響,他辭掉了工作。

  黃先生所在公司開具的工作及收入證明顯示,他每月的收入為21000元。“我的手機被摔,車鑰匙也不見了,就這兩項加起來就是7800元。”黃先生説,他還諮詢了整容方面的醫生,治療疤痕大概需要五萬塊錢。

  更讓黃先生傷心的是,因此次莫名的鬧劇,臉上的傷實在太明顯,原本計劃10月2日在江西老家,以及10月5日在杭州舉辦的訂婚儀式都被迫取消。為此黃先生還向酒店賠償了60%的費用,整體算下來損失十余萬元。

  咬人者被行政拘留13日

  12月12日,極目新聞記者致電杭州市余杭區中泰街道新明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稱已關注到此事,社區還安排了專人跟進,他們會一直關注後續處理情況,“咬人男子也是同小區的住戶。”

  “前幾天在小區的微信群裏看到了咬人的視頻。”家住新明半島小區的羅先生(化名)告訴極目新聞記者,這兩天他也在關注此事。羅先生稱,事發小區實行的是封閉管理,希望“人咬人”事件能妥善處理,以後別再發生類似事件。

  “知道這個事,派出所正在處理。”説起此事時,新明半島小區物業工作人員這樣説道。

  據轄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9月30日晚,咬人者葉某將黃先生誤認為了前女友鐘某的現男友,遂跳入車內以嘴咬的方式對黃先生的臉部、手臂等多處進行傷害,並將黃先生的一部手機摔壞。經鑒定,黃先生的傷為輕微傷,手機維修費用為684元。警方認定,葉某屬主動投案,並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四)項之規定,對葉某的故意損毀財物行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處罰,對葉某的故意傷害行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處罰。兩項行政處罰合併執行,最終決定給予葉某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處罰。

  律師:涉嫌故意傷害

  “處罰太輕了,而且他必須公開道歉,接下來我會提起行政復議然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黃先生稱,從事發至今,葉某從未向其道歉,更沒有進行任何經濟賠償。

  12月12日,極目新聞記者致電中泰派出所,值班民警稱,不了解該事件,其他暫不方便透露。

  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表示,咬人的男子涉嫌故意傷害,如果黃先生的傷情經過鑒定達到輕傷及以上級別,則咬人的男子涉嫌觸犯故意傷害罪,涉嫌刑事犯罪。如果黃先生的傷情經過鑒定暫沒有達到輕傷,則咬人的男子涉嫌一般故意傷害,警方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對咬人的男子處以治安拘留、罰款。柴欣律師還表示,即便咬人的男子屬於“認識錯誤”,咬錯了人,但因其咬人時,黃先生這個人是確定的,其行為仍然構成故意傷害。此外,黃先生有權針對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損害賠償項目向咬人男子提出索賠要求。 

來源: 極目新聞    | 撰稿:丁偉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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