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杭州市蕭山區公安分局了解到,2021年杭州市居住證積分受理工作已于9月28日起正式啟動,要參加2021年下半年積分落戶的申請人,申請積分受理期為2021年9月28日至10月31日。
請注意,申請積分和遞交積分落戶申請是分開受理的,先申請積分,後申請積分落戶。開始申請前,申請人要確認本人的《浙江省居住證》處於有效狀態,且實際居住(自購房或租賃住房)地址與居住登記及居住證的地址一致。如果變更居住登記地址,需要及時變更居住證的地址,否則會影響“住所”指標加分情況和積分應用結果。
根據今年的新政來看,積分“辦法”有不少變化,包括提高就業和居住年限分值;取消收容教育及計劃生育的減分指標;強化招商引資貢獻;強化社會服務貢獻等。而積分落戶“細則”新增了積分落戶申請準入分值,申請人須在11月1日前取得100及以上分值。申請人本人取得當年落戶指標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符合投靠條件的,可以辦理隨遷。
積分申請可以通過線上和線下兩個通道辦理。線上可關注微信公眾號“新杭州人家園”,點擊進入“積分管理”板塊,進行積分申請。線下則可在全區各積分申請受理點(節假日除外)辦理。申請受理的20個工作日後,申請人可以自行查詢積分。如有異議,需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視為確認分值。
另外,今年上半年已參加過積分的申請人,如積分指標材料無變化,無須遞交重復材料,但仍需重新遞交積分申請。獲得積分的7個工作日後,可通過“新杭州人家園”微信公眾號或積分受理窗口列印積分有效憑證。
由於新舊政策過渡,今年積分落戶申請受理期延長15天,即為11月1日至12月15日(節假日除外)。想要參加今年積分落戶且獲得100以上積分的申請人,記得在此期間前往擬落戶地戶籍窗口申請積分落戶。
等全市積分落戶上線分值確定後,會統一公佈符合當年落戶分值人員名單並簽發《積分落戶準入通知書》(有效期60天)。“上線”的申請人及時持《積分落戶準入通知書》,到戶籍窗口辦理落戶即可。
來源: 蕭山日報 | 撰稿:蔣超 通訊員 蕭公宣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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