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杭州市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的公告
經市委研究同意,現將杭州市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調整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整生活補貼發放方式。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凡申請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的將分兩次發放,每次發放補貼總額的50%。符合申領基本要求,且在杭連續參保(不含補繳)6個月發放第一筆補貼、連續參保(不含補繳)12個月發放第二筆補貼。具體申請指南另行公佈。
二、調整博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畢業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含)之後的博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由5萬元調整為10萬元。
三、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申請生活補貼的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請各申請人、申請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相應準備工作,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來源: 中國網 | 撰稿: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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