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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家教違規嗎?這個地方答覆了
發佈時間:2021-09-11 09:06:12    

   “雙減”政策落地後,不少家長在討論,今後輔導孩子功課,除了靠自己,是不是還可以找大學生家教?

  即便家長想找,但大學生今後還可以做學科類培訓的家教嗎?

  據浙江政務服務網9月10日消息,杭州市教育局當天就“雙減”政策背景下大學生家教問題作出了一則答覆。

  網民9月8日留言稱: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想諮詢一下大學生家教是否屬於違法違規行為?如果大學生通過家教機構進行家教,是否會因為違反政策規定受到處罰,處罰依據是什麼?

  杭州市教育局9月10日答覆稱: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第14條“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因此,不具備教師資格的大學生不能開展針對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具備教師資格的大學生通過家教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也必須按照國家“雙減”相關政策執行。

  此前8月18日,有著26年曆史的華東師範大學家教中心就曾表示,響應“雙減”政策號召,宣佈終止家教相關業務。此公告在網上引起關注和討論。

  據官網介紹,該中心是由華東師範大學勤工助學管理中心直接管理、並經工商局正式註冊登記的專業性家教服務機構。教學形式是大學生一對一到府教學。多年來家長滿意率始終保持在96%以上,並屢次獲得市教委“上海市高校優秀大學生勤工助學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9月8日,教育部還對一些課外培訓“新變種”進行了打擊。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教育部辦公廳發佈通知,要求堅決查處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問題,其中提及違反培訓主體有關規定,證照不全的機構或個人,以諮詢、文化傳播、“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應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南方都市報此前報道,隨著“雙減”政策出臺,打著“新家政”名義的住家教師概念悄然興起。他們一方面打著“新家政”的名義,另一方面又與一般的家政人員不同,多數不負責做飯等家務,只負責孩子的教育問題。聘用一位住家教師花銷不菲,一提供住家教師服務的機構價目表顯示,住家教師的工資在每月12000元至20000元不等。

來源: 中國網    | 撰稿:每日經濟新聞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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