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杭州交警官方微網志發佈消息,從8月1日起,杭州將全面推行“交替通行”。
這條微網志中還有一條視頻解釋了什麼叫“交替通行”:車道減少車輛合流時,出現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右邊過一輛車,左邊過一輛車,然後右邊再過一輛車,反反覆復,有序行進,就像拉鏈一樣。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交警部門表示,推行交替通行的目的是為了讓無序便有序。相互搶道、自行合流的車輛在交替通行後,可以提升通行效率,也能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從車讓人,到車讓車,司機遵守交通法規,互相禮讓。
7月28日下午,記者就此採訪了杭州交警。交警表示,推行“交替通行”後,如果駕駛員沒有按照規則行駛,將會被處罰。具體的處罰措施以及“交替通行”的細則等,杭州交警部門會及時公佈。
事實上,深圳、上海、蘇州等地已經推行了“交替通行”模式,不按規則行駛的行為也都要處罰。
據公開報道顯示,自2015年10月12日起,深圳啟動“拉鏈式”交替通行規則,首批推出了40個交通流量較大、高峰期易擁堵、符合交替通行條件的路口路段,配備清晰明瞭的標誌、標牌、標線,安裝視頻抓拍設備,以點帶面,逐步推廣。
2017年,上海設置了抓拍“未按規定交替通行”電子警察11套,未按規定交替通行的,罰款200元。
蘇州2019年在婁江快速路段試行“交替通行”模式,對不按規定的車輛也要進行處罰。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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