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結束的“禁漁期”期間,桐廬漁民朋友及垂釣愛好者都自覺停止相關捕魚活動,共同參與到保護兩江流域(富春江、分水江桐廬水域)生態環境行動中。但就是有人置法律法規于不顧,非法捕撈水産品,甚至為博取關注,公然將違法視頻發佈在網路上。
7月9日下午,就有一名男子,因在禁漁期期間在富春江流域桐廬段非法捕魚,被桐廬警方抓獲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日前,桐廬警方通報了此案件。
事情還要從桐廬城南派出所民警江哲煒7月8日晚在家刷“抖音”説起。
那天,江哲煒在抖音平臺的“附近”欄目裏發現有一名男子幾天前發佈了一條在富春江邊捕魚的視頻。這個“可疑”視頻的發佈時間在禁漁期內,江哲煒敏銳地察覺到該男子的行為可能涉嫌“非法捕撈水産品”。
江哲煒發現這一線索後,立即詳細查看該賬號的詳細資料以及歷史作品,發現該賬號在今年6月多次發佈了在富春江裏捕魚的視頻,且有多個視頻赤裸裸地展示禁漁期期間非法捕魚的違法收穫。讓民警感到氣憤的是,面對作品評論區裏諸多熱心網友的規勸,男子堅持我行我素。
進一步查詢發現,該男子在多個短視頻平臺註冊了視頻賬號,甚至僅在某短視頻平臺就有十多萬的粉絲,可謂“小有名氣”。
桐廬警方展開循線追蹤,很快鎖定了發佈視頻的犯罪嫌疑人。7月9日一早,抓捕組迅速出動,在嫌疑人王某某家中將其抓獲,現場繳獲用於非法捕撈的手拋網1隻。
通過突審,王某某交代了自己多次在“禁漁期”到富春江流域進行非法捕撈水産品的犯罪事實,並且為博取點讚和關注,還將該行為通過多個短視頻平臺向外廣泛傳播。
7月9日下午,桐廬警方依法對王某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偵辦中。
來源: 錢江晚報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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