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零點零五分,市民周某因利用公共場所飼養犬只,被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這是《湖州市養犬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後開出的全市首張罰單。
安吉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昌碩執法所值班人員俞偉接到舉報稱在昌碩街道雲鴻新村有犬只擾民,便立即與隊員趕往現場,發現兩隻白色寵物狗被養在小區公共通道邊破損的籠子裏,不僅影響小區居住環境,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俞偉與隊員進行現場拍照取證後,責令寵物主人進行清理。
同時,依據《規定》第十一條第一款,“利用道路、橋梁、地下通道、綠地等公共場所以及樓頂、樓道、電梯間、開放式露臺等建築物共有部分飼養犬只,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對當事人給予罰款200元的處罰。
“之前我們在執法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在公共場所飼養犬只的情況,由於沒有地方性法規作依據,只能以勸導為主,違法成本低。《規定》的施行填補了這一空白,為我們開展此類執法工作提供了依據。”俞偉告訴記者。
據悉,《規定》于1月1日正式實施,共十八條,在管理區域劃分和管理基本原則、職責分工、管理工作制度規範、犬只限養及禁養規定、養犬行為規範、溯及管理等方面做出詳細規定,推進解決不規範、不文明養犬問題,形成文明養犬社會風尚,進一步提升湖州城市品質與形象。
近年來,安吉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圍繞遛犬不牽繩、糞便不自清、街面犬只散養等行為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2020年全縣累計完成犬只免疫登記2.3萬餘條,城警聯動檢查處置421次,涉犬警情同比下降23%。
該局打造犬類全生命週期監管模式,有效解決了犬只流浪、犬便污染、犬吠擾民、犬只傷人等社會問題;打破犬只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犬管部門繁多、流程複雜、辦事低效等困境,有效促進了寵物行業市場規範管理、健康發展。
安吉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章熙翔表示,接下來在做好《湖州市養犬管理規定》全方位宣傳的同時,進一步推進智慧犬管應用迭代升級,實現犬只全生命週期閉環管理,並聚焦免疫登記、限養禁養規定、養犬行為規範等關鍵環節,發揮綜合執法、公安街面巡查雙重力量,協同村社等基層一線做好犬類管理。
來源: 湖州線上 | 撰稿:見習記者王豆豆 通訊員邱霞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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